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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Z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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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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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臻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永臻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31.4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23.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84,984,23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81,852,515.5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3,131,719.49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6 月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43706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 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3,131,719.49 元,本年度使用 1,303,131,719.49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 民币 1,303,131,719.49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72,746.78 元,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03,131,719.49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272,746.78 元,系募 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 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 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与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 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金坛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中信银行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和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芜湖繁昌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 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募集资金余额 |
|---|---|---|---|
| 兴业银行金坛支行 | 406050100100099790 | 活期 | 97,119.1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金坛支行 |
417900506410008 | 活期 | 20,223.2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坛支行 |
1105027129666666606 | 活期 | 17,227.2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坛开发区支行 |
10625701040021378 | 活期 | 17,077.1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坛开发区支行 |
32050162070009121212 | 活期 | 15,560.06 |
| 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 | 646209598 | 活期 | 15,004.4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坛华城中路支行 |
523580828469 | 活期 | 14,869.33 |
| 中信银行金坛支行 | 8110501013702513110 | 活期 | 15,999.8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 昌支行 |
182777286178 | 活期 | 9,966.2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芜湖繁昌区支行 |
12636001040030017 | 活期 | 7,601.6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繁昌支行 |
1307027029200203250 | 活期 | 22,037.0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繁昌支行 |
34050167610800003063 | 活期 | 9,780.6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滁州分行 |
29210078801300003074 | 活期 | 10,280.81 |
| 合计 | 272,746.78 |
注:因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兴业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代为签署, 实际该协议由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 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履行,故该协议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兴业银 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三、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1,029,584,865.60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148,800.96 元(不 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 1,034,733,666.56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 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已全 部置换使用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 (芜湖)有限公司提供 1,029,584,865.60 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事宜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臻股份《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臻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臻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永臻股 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 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384,984,235.00 | 1,384,984,23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3,131,719.49 | 1,303,131,719.4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3,131,719.4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铝合金光 伏边框支 架与储能 电池托盘 项目一期 (注4) |
否 | 1,425,000,000.00 | 1,029,584,865.60 | 1,029,584,865.60 | 1,029,584,865.60 | 1,029,584,865.60 | 0.00 | 100.00 | 2025年 (注5) |
本报告期 内实现营 业收入 36.50 亿 元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 资金 |
否 | 300,000,000.00 | 273,546,853.89 | 273,546,853.89 | 273,546,853.89 | 273,546,853.89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725,000,000.00 | 1,303,131,719.49 | 1,303,131,719.49 | **1,303,131,719.49 ** | 1,303,131,719.49 | 0.00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公司芜湖基地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主要分为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其中,一期项目主要系“光伏边框项目”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二期项目主要系“光伏支架及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由于项目用地均系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的一宗土地(占地 749 亩)以及发改 部门对项目总投资的完整备案要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无法单独分割备案。因此,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 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
注 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部分设备尚未转固,预计 2025 年达到可使用状态。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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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俞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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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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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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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