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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JI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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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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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 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鑫 宏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源”)按股权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广 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甬金”)增资。本次增资总金额为人 民币 1 亿元,其中公司出资 7,500 万元,鑫宏源出资 2,500 万元,本次增资主要 用于广东甬金二期 32 万吨冷轧不锈钢项目建设。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尚未达到股 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关联方鑫宏源按股权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广东甬金增资。本次增 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整,其中公司按照 75%的股权比例出资 7,500 万元,鑫 宏源按照 25%的股权比例出资 2,500 万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广东甬金二期 32 万吨冷轧不锈钢项目建设。

过去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尚未达到公司归母净资产的 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1、关联方名称:佛山市鑫宏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法定代表人:黄媚

  •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 4、成立日期:2012-11-27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0585332133

  • 6、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南路黎冲段佛山市澜石(国

  • 际)金属交易中心第10 座二层12 号

7、经营范围:销售:不锈钢、金属材料;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鑫宏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甬金的参股方,持有广东甬金 25%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将鑫宏源 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9、股权结构:

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黄媚 50%
赵明 5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甬金,广东甬金基本情况如下:

  • 1、法定代表人:董赵勇

  • 2、注册资本:2 亿元

  • 3、成立日期:2018-02-01

  •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0MA51B1PGXD

  • 5、注册地址: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纵二路以东与海港三横路以南交

汇处

6、经营范围: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加工;精密不锈钢的研发、生产;金属 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
佛山市鑫宏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5%

四、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根据双方持有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出资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广东甬金二期32 万吨冷轧不锈钢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 远的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 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材料,我们进行了审慎的事前 审查,并为此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其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鑫宏源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本 次增资主要用于广东甬金二期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1 年4 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过去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尚未达到公司归母净资产的 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系交易双方以持有的广东甬金股权比例向其共同增资,交易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