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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FER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y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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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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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 6 个月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 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8%,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690,61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50 元,本次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2,919,94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986,150.1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0,933,794.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出具 了大信验字[2015]第 11-0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洋丰")、 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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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中磷")分别投资于 120 万吨/ 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 80 万吨/年)和 60 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元)
1 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120(一期万吨/年)80 56,200.00 540,013,794.81
2 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60 63,092.00 630,920,000.00
合计 119,292.00 1,170,933,794.81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0,933,794.81 元,经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总额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为 570,933,794.81 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全部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预计在未来 6 个月内,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 6 个月内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6 个月内的 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且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 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购买额度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购买额度可滚 动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账户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现 金管理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 行披露。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 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 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 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 度一次)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购买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 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期限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 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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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之内 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新洋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新洋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新洋丰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