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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5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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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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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经 2015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简称:易联众
股票代码: 300096
披露日期: 201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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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和 薪酬分配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参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针对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制定的。今后还将根 据公司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并适时建立以股票期权激励为重点的长期激励机制。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仅指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不包括领取津贴 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本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收入的原则如下:
1、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 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原则;
3、 体现“有奖有惩、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4、 考核薪酬收入坚持“先考核、后发放”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制度 进行考核以及确定年度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及确定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 和经营业绩挂钩。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按照岗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方案,交董事会审议。原则为:董事、公司总经理的年薪收入按照上年度母公司职工平 均工资的 9-13 倍确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收入按照上年度母公司职工平均工 资的 5-9 倍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年总收入包括年薪收入、绩效奖金以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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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年薪收入由基本薪酬和考核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占年薪收入的 80%;其余 20%作为考核薪酬进行考核。
第三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程序
第九条 在年度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除董事会秘 书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由公司董事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总经理递交述 职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初步考评后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秘书、总 经理、董事长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述职报告。
第十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报告 后,结合公司经内部审计部出具的审计报告,对照本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 度考核评价,如公司内部审计部出具的财务数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存在 较大差异的,公司将依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对考评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原核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 酬,以及年度考评情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实际考核薪酬,并相应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会最终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 果进行审核。董事会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情况将公司董事的考核结果 以议案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第四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分十二个月按月发放,考核薪酬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情况于次年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为税前收入,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基本制度,具体 实施细则另定,并作为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如与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 最新披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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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由公司董事会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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