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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ug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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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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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59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定于2023 年9 月11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9 月11 日(星期一)下午14:30 时
-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9 月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9 月11 日 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9 月11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9 月4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 年9 月4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
司六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1.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担保制度>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提案1.01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提案2 属于应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9 月7 日(星期四) 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 号502 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 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在2023 年9 月7 日下午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 号502 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 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妞、陈晓雪
联系电话:0592-6307553
联系传真:0592-2517008
通讯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 号502 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8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 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案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8 月25 日
附件一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 年9 月11 日召开的易联众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 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 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 1.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1.0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 √ | |||
| 1.03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担保制度>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备注:
-
1.委托人应当在该项方框中相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处打对“√”表示
-
同意、反对、弃权。
-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