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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6

Apr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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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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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6-04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根据公司2015年12月25日披露 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 董事及总经理雷彪先生、副总经理黄文灿先生、原副总经理吴文飞先生(以下简称 “增持承诺人”)将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后,或者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幕信息已披露且不存在其他内幕信息后的两个月内通过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因此,上述增持承诺人的增持承 诺时间将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即2016年4月27日)开始计算,在两个月内完成增持。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增持承诺公告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 司董事长张曦先生、董事及总经理雷彪先生、副总经理黄文灿先生、原副总经理吴 文飞先生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两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900.02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由其自筹取得。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74),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

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由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一直处于推 进过程中,尚存在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且承诺增持的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承诺增持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将通过“易联众第一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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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增持承诺人属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为避免导致敏感期内交易公司股票,同时能 够满足增持承诺的履行,公司增持承诺人继续承诺: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后,或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幕信息已披露且不存在 其他内幕信息后,增持承诺人将在两个月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 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5)。

二、增持人和增持计划

  •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董事及总经理雷彪先生、副总经理黄文灿

  • 先生、原副总经理吴文飞先生。

2、增持计划: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后,或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幕信息已披露且不存在其他内幕信息后两个月内(即2016 年4月27日-2016年6月2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 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900.02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由其自筹取得,并承诺在 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部分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上述增持人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 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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