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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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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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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12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9 月1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福建易联众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福建易联众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科技”)51%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张曦先生所持有的电子科技17%的股权联合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 牌的方式进行转让。

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9 月14 日、2021 年11 月1 日、2021 年11 月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福建易联众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关于公开 挂牌转让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121)。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持有的电子科技51%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持有的电 子科技17%股权于2021 年11 月26 日至2021 年12 月9 日联合在福建省产权交易 中心进行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于2021 年12 月10 日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 心出具的《资产进场交易成交通知书(股权转让)》,在前述挂牌期内,征集到 陈豪先生1 名意向受让方,成交价格共计人民币595.83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的电 子科技51%股权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46.873 万元;陈豪先生已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 金人民币60 万元,公司确认了其受让方资格。2021 年12 月13 日,陈豪先生与福

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签署了《成交确认书(股权转让)》[成交确认书编号: MCJJ2021158-3(S)];2021 年12 月14 日,公司与陈豪先生签署了《福建易联众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合同》。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陈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608******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天骐路**号

(二)公司与陈豪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陈豪

转让标的: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二)转让价款

根据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结果,转让标的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46.873 万元。

(三)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支付方式及时间:分两期付款。首期价款(含竞价保证金)为乙方应支付的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0%,计人民币134.0619 万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其余70%价款人民币 312.8111 万元自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当日起90 天内,由乙方直接 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支付条件:乙方应在标的企业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 个 工作日内将签章的《交割完毕反馈函》提交给甲方,甲方持甲乙双方盖章的《股 权转让合同》和《交割完毕反馈函》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请求支付相关股权转 让款(扣除应支付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 收到甲、乙双方签章的《股权转让合同》和《交割完毕反馈函》后3 个工作日内

将相关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若乙方未能依约向甲方提供《交割完毕反馈函》,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已办妥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毕的证明, 在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四)生效条件: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权证变更:乙方应在将30%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后一个月内负责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有关股权变更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在乙 方付清全额交易价款后1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关文件提 交给乙方,非甲方原因导致未依约提交文件的情况除外。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违约方应承担违反 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代偿款、赔偿款等)。

乙方未依约按期足额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每逾 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 个日历日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 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

甲方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合乙方及标的企业完成交割手续,每逾期一日应 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 个日历日的,乙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非甲方原因除外。

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七)本次股权转让后,电子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陈豪 1,560 78%
雷彪 240 12%
吴松 200 10%
合计 2,000 100%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落实公司战略规划,优 化资源配置,预计对公司本年度损益影响为-72.28 万元(最终结果仍需以年度审

计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电子科技股权,不再将电子科技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

  • 1.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资产进场交易成功通知书》

2.成交确认书

  • 3.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