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26, 2017

55114_rns_2017-10-26_61f3dbcc-1a5f-41e8-8a43-7e5da991be0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易联众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1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曦先生及其控股的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向国 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1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同时公司 拟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的1,300 万元存单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 行申请的1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一年,并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体现了第一大股 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国家 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交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邢文祥

唐予华

苏伟斌 陈 菡 邱晓华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7 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