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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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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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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易联 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1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曦先生及其控股的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向国 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1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同时公司 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的1,000万元存单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 请的1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一年, 并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体现了第一大 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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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 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邢文祥
唐予华
苏伟斌
陈 菡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10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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