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15, 2016

55114_rns_2016-07-15_fbfc53b6-33f1-4918-b576-86dbb247d36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6-07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

  •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抓住新兴市场机遇,面向全国各行各业的服务型企事业单位承担其行业 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满足其对外业务发展产生的大规模多渠道实 时性的信息化需求,加强易联众民生云支付体系,为易联众民生云支付业务发展 提供支撑,公司拟与施建安先生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壹联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95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65%,施建安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0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上述合资方施建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经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 事张曦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 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提交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二、拟设立壹联公司的基本情况

1、壹联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

拟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济信 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及综合布线;应用软件服务;开发、销 售、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电子商务;从事技术、货物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境内分销);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 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拟设立壹联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投资方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950 自有货币资金 65%
施建安 1,050 自有货币资金 35%
合计 3,000 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

2、公司同意施建安先生根据壹联公司未来发展的情况,适时将其所持壹联公 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壹联公司骨干或新引进的人才,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三、关联方情况

施建安,39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理、技术总监。

最近连续12 个月、201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施建安发生的关联交 易如下:

2016 年5 月12 日,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易联众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为公司 第1 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施建安先生拟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为1,500,000 元。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5 年 3 月 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关于政府工作 的报告提出,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 +”支付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行各业 都纷纷与互联网相结合,从而其用户数量、服务渠道、服务内容都有了高速的发 展,因此,市场上亟需行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来有效地为其大规模的用户提供 多渠道、实时性的信息服务,本次投资设立壹联公司,有利于加强易联众民生云 体系,为易联众民生云的认证、服务以及支付等业务提供支撑,扩大市场占有率, 增加公司服务人群,增强公司多元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设立壹联公司,符合公司围绕民生服务布局的战略规划,有助于民 生增值服务的发展,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持续盈利能力, 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价值。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 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 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 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 战略,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审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5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