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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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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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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易联众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或“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 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经审慎分析,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 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 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 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 益。
本次公司向五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价格客 观、公允,方案切实可行。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战略需要,有利于开拓公司业务空间,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实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可《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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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邢文祥
唐予华 苏伟斌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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