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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Feb 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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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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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6-01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的医疗服务业务处于市场空间大、高风险、高投入阶段,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合资公司的医疗服务业务涉及面较广,以及市场开拓、业务实施、运 营模式建设等,可能出现进度拖延、运营不善,政策影响等情况,致使合资公司 经营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导致合资公司业务终止。
3、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雷彪先生、童斌先生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 资公司”)与三甲医院合作建立全科医生队伍,成立医生联盟及检测中心,以会 员制方式为会员提供诊前、诊中、诊后的服务(含陪检、陪诊、陪护等)及健康 管理服务,注册资本为2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 金出资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雷彪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3,0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65%,童斌先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上述合资方雷彪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童斌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经 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 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雷彪、童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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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4、《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二、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拟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诊疗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体检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投资管 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拟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 投资方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股权比例 |
|---|---|---|---|
| 雷彪 | 13,000 | 自有货币资金 | 65% |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自有货币资金 | 30% |
| 童斌 | 1,000 | 自有货币资金 | 5% |
| 合计 | 20,000 | — | 100% |
以上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
三、关联方情况
(一)雷彪,52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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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连续12 个月、201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雷彪发生的关联交易 如下:
1、2015 年2 月13 日,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放弃控股孙公司增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雷彪出资500 万元, 占增资扩股后中职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3%的股权。
2、2015 年2 月27 日,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 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雷彪以110 万元受让开联通 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民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1%的股权。
3、2015 年5 月29 日,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雷彪出资900 万元,占合资公司百川 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的股权。
4、2015 年6 月29 日,公司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 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及以自有 资金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雷彪以 60 万元受让阮文华、施莹、高扬、 吴松、陈豪5 位股东各自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 12%的股权。
(二)童斌,48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最近连续12 个月、201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童斌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易联众在医疗业务方面主要从事医疗卫生平台的信息化业务,与医疗服务机 构的合作较为广泛。拟设立的合资公司从事具体的医疗服务业务,拟与三甲医院 合作建立全科医生队伍,成立医生联盟及检测中心,以会员制方式为会员提供诊 前、诊中、诊后的服务(含陪检、陪诊、陪护等)及健康管理服务。医疗服务业 务未来的市场机会和空间较大,高端医疗服务产业持续向好,因此,公司基于未 来战略布局的考虑,利用信息化优势,通过投资等方式适当介入到医疗服务业务, 决定投资参与医疗服务业务。但整个医疗服务产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医疗服 务业务与公司现有的医疗卫生平台信息化业务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业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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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要素资源等存在很大的差异,合资公司的业务模式、业务规划等也处于探 索阶段,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盈利风险。为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保障上市公司投资效率和资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决定以参股方式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
基于对医疗服务业务市场前景的充分认识,市场和业务不容等待,雷彪先生、 童斌先生认为相关医疗服务业务值得尝试,同时为易联众长期发展合理布局,愿 意承担风险以自有资金与易联众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抓住医疗服务业务未来 的发展机遇 。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既能够让易联众在医疗服务业务上有良好 的发展机会,又能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雷彪、童斌回避表决。
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 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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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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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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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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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独立董事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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