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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2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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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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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 2014-020
证券代码: 30009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现将公司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易联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90 号”文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9.8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43,5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373.90 万元。其 中募投项目资金18,779.07 万元,分别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与软件升级产业化项目 5,217.02 万元;运维体系及灾备服务平台项目4,989.72 万元(后变更为1,959.68 万元,详见公司于2013 年6 月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 告);民生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4,811.10 万元;社会保障卡及读写终端 制作中心项目3,761.23 万元,超募资金为20,594.83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 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7 月21 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 第02009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
2010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招商银行厦门江头支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上述五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情况,公司将部分 募集资金分期分批以银行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存单到期后将自动转存相应的募集资 金专户。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39,373.90 万元,募投项目资金 18,779.07 万元,超募资金为 20,594.83 万元。
2、2010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目前该 4,000 万元超募资 金实际已全部用于公司社会保障卡项目等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2010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2,700 万元、600 万元分别投资设立大连易联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易联 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
2010 年 10 月,大连易联众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13 年 6 月 20 日经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大连易联众科技有限公司。2013 年 11 月,公司 完成了对大连易联众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工作。公司对大连易联众依法清算后 剩余财产 2,607.10 万元已转回超募资金专户。
2010 年 11 月,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11 年 8 月,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所持有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 的股权(出资额为 90 万元人民币)以 9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福建易联众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三位技术人员施莹、高扬和阮文华,股权转让款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4、2010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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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 内将上述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1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目前该 4,000 万元超募资 金实际已全部用于公司社会保障卡项目等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6、2012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3,200 万元用于购置福州软件园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二期 A3 研发楼。 2013 年 7 月 26 日,该办公楼已达到预计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公司固定资产。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实际支付 2,965.52 万元。截至本报告公告日,该办公楼 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7、2013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社保卡业务方面,山西省正在稳步推进制发卡工作,安徽省部分地市也开 始陆续制发卡。公司在积极拓展有业务优质省份的制发卡业务的同时,为顺应 “ 推 进金融 IC 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 的政策大环境,公司正在不断探索并拓展卡的应 用,争取实现从制发卡到制发卡与卡应用并重的转变。为保证公司社会保障卡业务 的制发卡和卡应用业务同步拓展,形成公司在卡业务上的综合竞争力,公司需要较 大的流动资金投入。
2013 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关 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文件,指出为加快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 需要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在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中特别指出支持数 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 据此,公司正加快推动民生云、健康云建设。公司需要保有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来 满足上述业务的发展需要。
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等方式不断拓宽产品线领域和 市场领域,公司研发支出、管理支出、营销支出等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也日益增加。
因此,为了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户的 5,700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5,026.41 万元为超额募集资金,673.59 万元为超额募 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此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其 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同期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傅承、吴宏兴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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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联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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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联众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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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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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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