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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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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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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康吉保险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租赁价格参考同地区、 同地段及相似配套水平写字楼的市场公允价,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孙公司厦门易联众易方科技有限公司52%股权的 独立意见

1、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孙公司厦门易联众易方科 技有限公司52%股权是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回笼资金,促进整体业务结构优化, 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表决时,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邱晓华

苏伟斌

陈 菡

蒋志翔

2021 年4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