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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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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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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 2017-029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5 月23 日上午9:00-11:0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5 月18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 事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易联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因业 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计划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的结果,上述授信额度 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 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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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保理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保理公司计划与北 京喜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盟资产”)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向 其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 号院1 号楼11 层1101、1102 室。同时, 为了保证保理公司所承租物业的整体品质,喜盟资产开发了iWORKS 软件,双方就 该软件使用权事宜拟签署《iWORKS 平台使用协议》。拟租赁房屋建筑面积702.05 平方米,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3,334,456.68 元,iWORKS 软件年服务费128,138.16 元,租赁期限为3 年,自2017 年6 月1 日至2020 年5 月31 日止。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张曦先生为喜盟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喜盟资产属于公司的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与 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曦 先生、张昱女士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其中《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修改为:“董事会由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2 人。”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非独立董事5 人。根据最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人数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增加董事会成员至11 人,其中,独立董事增加至5 人,非独立董事增加 至6 人。
鉴于上述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应亚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邱 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成为易联众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承诺公开披露的个人简历资料 真实、完整,当选公司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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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规定,切实履行董事的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义务和责任。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 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 下议案:
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五、备查文件
《易联众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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