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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l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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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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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云融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云融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2、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等一般商业原则,未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
3、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云融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 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2、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等一般商业原则,未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
3、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壹联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 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启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启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2、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等一般商业原则,未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
3、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启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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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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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邢文祥
唐予华 苏伟斌
2016 年7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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