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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26, 2016

55114_rns_2016-04-26_100af7a2-6e78-41c6-bd43-e3e2fc9c81a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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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

承诺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易联众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 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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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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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张曦 雷彪 童斌 邢文祥 唐予华 苏伟斌

2016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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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 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雷彪 黄文灿 陈东红

施建安 李虹海 游海涛

吴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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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