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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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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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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家骏)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 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积极出席公司201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15年6月29日,因任期届满本人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 201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因身体原 因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在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5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 大会 5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1 次,因身体 原因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15年1月2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放弃控股孙公司中职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2月1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放弃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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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4月17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14年度控制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1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4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2014年度参与公司经营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5月1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拟对外投资设 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6月1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放弃控股子公司陕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 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放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优先购买权及以自有资金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等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并及时与公司交流,听取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 时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本人作为第二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为公司对外投资等战略决策提供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1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考 察等多种形式,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注意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战略规划的影响。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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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班,定期学习经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交所下发的有关最新政策和 法规文件,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 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宁家骏
201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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