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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Dec 7, 2011
55114_rns_2011-12-07_bcffaed1-2f60-42f1-8cb0-c2f3865fb3a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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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社会保 障卡及读写终端制作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设立易联众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制卡中心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 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社会保障卡及读写终端制作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 议案》。
经审阅《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社会保障卡及读写终端制作中心项目实施地点 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社会保障卡及读写终端制作中心项目变更 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 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能优化募投项目的实施布局,使公司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 的发展环境,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同意公司社会保障卡及读写终端制作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2、《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为了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效率和效益的平衡发展而 做出的决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符合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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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独立董事签字:
宁家骏 卢永华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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