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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Jun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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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8-054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 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18 年 5 月 4 日。

3、授予价格:4.07 元/股。

4、授予对象:实际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 23 人,包括预留授予时在公司任 职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018 年 5 月 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20 万股。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柏杨、 杨海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 人合计放弃认购限 制性股票 2 万股,故公司本次实际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18 万 股。上述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本次实际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当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职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23人) 118.00 9.90%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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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8-054

5、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情况相符。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和限售安排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股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 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19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5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未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业务单元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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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8-054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 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M),具体业绩考 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的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优秀 100%
良好 80%
合格 6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业务单 元层面系数(M)×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验,并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 XYZH/2018CDA4017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6 月 8 日止,贵公司 实际已收到 23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 4,802,600.00 元,其中:计入注册 资本(股本)人民币 1,180,000.00 元(壹佰壹拾捌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622,600.00 元(叁佰陆拾贰万贰仟陆佰元整)。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18 万股,已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3,576,194 32.18% 1,180,000 144,756,194 32.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545,340 67.82% 0 302,545,340 67.64%
股份总数 446,121,534 100.00% 1,180,000 447,301,534 100.00%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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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8-054

公司 2017 年度末总股本为 446,121,534 股,基本每股收益为 0.2061 元/股;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447,301,534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为 0.2033 元/股。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46,121,534 股增加至 447,301,534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孙屹峥先生和张菀女士,实际控制人亦为孙屹峥 先生和张菀女士。孙屹峥先生和张菀女士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390 万股,约 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4.50%,本次授予完成后,孙屹峥先生和张菀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低为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34.41%。本次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 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技术及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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