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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2
Mar 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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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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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 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人员
-
(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含董事长、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
-
事)、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内外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二)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技术总监、行政总监及其他经董事会聘任的业务总监)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原则
-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
(二)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
(三)体现本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
(四)体现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三、薪酬的构成、标准和发放
(一)薪酬构成
-
1、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构成:
-
(1)董事长:基本年薪+年度业绩超额奖
-
(2)内部董事:基本年薪+所兼任行政职务的年度奖励(执行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
-
(3)外部董事:基本年薪(履职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
2、监事会成员的薪酬构成:
-
(1)监事会主席:基本年薪+年度业绩超额奖
-
(2)内部监事:基本年薪+所兼任行政职务的年度奖励(执行公司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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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 (3)外部董事:基本年薪(履职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年度业绩超额奖
(二)薪酬标准
1、基本年薪部分:
(1)董事会成员薪酬标准
| 人员 | 基本年薪 (万) | 备注 |
|---|---|---|
| 董事长 | 42 | 1、按月发放;2、根据年度经营成果确定是否发放超额奖以及发放额度(标准见后) |
| 内部董事 | 6 | 1、此标准为最低额,若有行政兼职(除高管以外)的,其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2、年薪按月发放;3、年终奖励:有行政兼职的年终奖金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 外部非独立董事(股东或股东代表担任) | 0 | 履职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
| 独立董事 | 5 | 1、按月发放;2、履职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
(2)监事薪酬标准
监事报酬按年薪5万元执行,内部监事有行政兼职的,其薪酬按本公司相关 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
|---|---|---|
| 人员 | 基本年薪(万) | 备注 |
| 监事会主席 | 10 | 1、此标准为最低额,若有行政兼职(除高管以外)的,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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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酬按公司 | 相关薪酬管理制 | |||||
|---|---|---|---|---|---|---|
| 度执行,两 | 者就高;2、年薪 | |||||
| 按月发放; | 3、年终奖励:根 | |||||
| 据年度经营 | 成果确定是否发 | |||||
| 放超额奖以 | 及发放额度(标准 | |||||
| 见后) | ||||||
| 内部监事 | 5 | 1、此标准 | 为最低额,若有行 | |||
| 政兼职(除高管以外)的,其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两者就高;2、年薪按月发放;3、年终奖励:有行政兼职的年终奖金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
| 外部监事 | 5 | 1、按月发放;2、履职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 人 员 | 基本年薪(万) | 备注 |
|---|---|---|
| 总经理 | 30 | 1、按月发放;2、根据年度经营成果确定是否发放超额奖以及发放额度(标准见后) |
| 副总经理 | 18 | 同上 |
| 董事会秘书 | 15 | 同上 |
| 财务经理 | 15 | 同上 |
| 技术总监 | 18 | 同上 |
| 其他总监(董事会聘用) | 12 | 同上 |
(三)年度业绩超额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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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年度净利润目标计划超额部分的10%提取奖金。
-
2、实际完成数低于年度净利润目标计划时,则不予奖罚。
-
3、年度提取奖金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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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 | 年度业绩超额奖分配比例 |
|---|---|
| 董事长 | 提取奖金总额的30% |
| 总经理 | 提取奖金总额的12% |
| 副总经理 | 提取奖金总额的8% |
| 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 提取奖金总额的8% |
-
4、以上人员兼任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时,其年度考核将汇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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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职务的考核标准按权重计算。
(四)以上人员有多种职务的,薪酬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累计计算, 但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合理的特别津贴。
四、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薪 酬或津贴:
-
1、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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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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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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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渎职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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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生重大违规违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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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反《公司章程》,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
五、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核管理。
六、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办法由本公司董 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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