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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Jun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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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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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依米康 股票代码:3002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701 号5 幢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88 弄8 号202 室 邮政编码:200042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17 年6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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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拥有权益的股 份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依米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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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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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依米康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亨升
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5 号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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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 701 号 5 幢

法定代表人:翟京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9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660719211

企业类型: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 (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7 年 9 月 13 日至 2027 年 9 月 12 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888 弄 8 号 202 室

  • 邮政编码:200042

联系电话:021-52410511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上海和禹投资有限公司 49 49 现金
上海泰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 21 现金
上海腾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30 现金
合 计 100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翟京丽 执行董事 中国 11010119580416xxxx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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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志浩 总经理 中国 31010719640913 xxxx 上海
徐 晓 投资总监 中国 31010119720822 xxxx 上海
杨 旻 监事 中国 31010119700309 xxxx 上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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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依米康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持有的依米康股 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 年3 月24 日向依米康提交了《关于拟减持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依米康于2017 年3 月28 日发布《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 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即自2017 年3 月28 日起至2017 年6 月27 日止(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内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后的12 个月内,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 在依米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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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增持在依米康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依米康股份20,000,000 股,占依米康总股本的 11.365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5 年1 月26 日至2017 年6 月6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179,000 股,减持比例累计达5.2688%。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时公司股
本(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上海亨升 集中竞价 2015 年1 月26 日 12.51 1,700,000 175,972,779 0.9661
集中竞价 2015 年1 月27 日 12.46 2,747,748 175,972,779 1.5614
集中竞价 2015 年1 月28 日 12.63 422,252 175,972,779 0.2400
集中竞价 2015 年1 月29 日 13.13 330,000 175,972,779 0.1875
集中竞价 2015 年1 月30 日 12.74 200,000 175,972,779 0.1137
集中竞价 2015 年2 月2 日 12.47 200,000 175,972,779 0.1137
集中竞价 2015 年2 月3 日 12.50 200,000 175,972,779 0.1137
集中竞价 2015 年2 月4 日 12.36 200,000 175,972,779 0.1137
集中竞价 2016 年4 月29 日 10.58 500,000 439,931,947 0.1137
集中竞价 2016 年5 月3 日 11.02 700,000 439,931,947 0.1591
集中竞价 2016 年5 月4 日 11.28 800,000 439,931,947 0.1818
集中竞价 2016 年5 月5 日 11.66 800,000 439,931,947 0.1818
集中竞价 2016 年7 月4 日 10.34 1,070,000 439,931,947 0.2432
集中竞价 2016 年7 月5 日 10.30 500,000 439,931,947 0.1137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2 日 13.59 210,000 439,931,947 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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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3 日 13.44 190,000 439,931,947 0.0432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4 日 13.37 250,000 439,931,947 0.0568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5 日 13.22 200,000 439,931,947 0.0455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8 日 12.98 200,000 439,931,947 0.0455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9 日 12.26 200,000 439,931,947 0.0455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12 日 12.15 250,000 439,931,947 0.0568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18 日 12.49 790,000 439,931,947 0.1796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19 日 12.33 100,000 439,931,947 0.0227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25 日 12.01 400,000 439,931,947 0.0909
集中竞价 2017 年5 月26 日 12.01 300,000 439,931,947 0.0682
集中竞价 2017 年6 月5 日 11.86 500,000 439,931,947 0.1137
集中竞价 2017 年6 月6 日 11.79 219,000 439,931,947 0.0498
合 计 14,179,000 5.2688

(说明:表中“减持比例”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增持股份情况

为维护和稳定公司股价,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 年8 月20 日至2015 年9 月10 日期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73,000 股,增持比例累计达 0.2688%。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均价
(元/股)

增持股数
(股)
增持时公司股本
(股)
增持比例
(%)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上海亨升 集中竞价 2015 年8 月20 日
23.13
50,000 175,972,779 0.0284
集中竞价 2015 年8 月25 日
18.60
50,000 175,972,779 0.0284
集中竞价 2015 年8 月25 日
16.74
50,000 175,972,779 0.0284
集中竞价 2015 年8 月26 日
15.43
50,000 175,972,779 0.0284

集中竞价
2015 年8 月31 日
15.97
100,000 175,972,779 0.0568
集中竞价 2015 年9 月2 日 12.29 100,000 175,972,779 0.0568
集中竞价 2015 年9 月8 日 13.13 30,000 175,972,779 0.0170
集中竞价 2015 年9 月10 日
14.21
43,000 175,972,779 0.0244
合 计 15.91 473,000 0.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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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变动汇总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累计净减持依米康股票13,706,000 股;上海亨 升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11.3654%,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6.3654%,累计持股比例 减少5%。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亨升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00 11.3654% 28,003,500 6.36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11.3654% 28,003,500 6.36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依米康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依米康股份28,003,500 股,占依米康总股本的 6.365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依米康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本 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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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股票买卖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依米康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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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 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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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地址:四川成都科园南二路二号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2、联系电话:028-85185206

  • 3、联系人:周淑兰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翟金丽 、

签署日期:2017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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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
股票简称 依米康 股票代码 300249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701
号5 幢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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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20,000,000 股
持股比例:11.3654%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净减持):13,706,000 股 ;持股比例减少5%
变动后:持股数量:28,003,500 股 持股比例:6.3654%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 个
月内继续减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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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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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