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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0
Nov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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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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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78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孙屹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65,615,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0%),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即 2020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1 日期间),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的股份(即不超过 6,562,052 股,占其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0 %)。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出具的《关于拟 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孙屹峥
(二)持股情况: 目前,孙屹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5,615,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5.00%。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其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孙屹峥、张菀夫妇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6,174,27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二)持股变动过程及减持股份来源:
孙屹峥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主要为公司 IPO 前所持公司股份、2013 年度及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所转增的股份、2015 年从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562,0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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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78
(四)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1 日期间。
(六)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孙屹峥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预计) :
| 本次减持最大限度实施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最大限度实施后持股情况 | ||||
|---|---|---|---|---|---|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
|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 ||||
| 数量(股) | 数量(股) | ||||
| 孙屹峥 | 合计持股 | 65,615,209 | 15.00% | 59,053,157 | 13.5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43,584 | 1.54% | 181,532 | 0.0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871,625 | 13.46% | 58,871,625 | 13.46% |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孙屹峥先生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作出了“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董监高股东的承诺”、“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于 2010 年 4 月 16 “ ” 日作出了 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承诺 。
(二)为稳定股价,孙屹峥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8 日作出了“股份不减持承诺”、“股 ” 份增持及不减持承诺 。
(三)孙屹峥先生于 2016 年 3 月 4 日作出了“股份不减持承诺”:承诺自公司披露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
(四)孙屹峥先生于 2017 年 6 月 1 日作出了“股份不减持承诺”:承诺自本次增持后 的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及一致行动人原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与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本次新增持的股份自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屹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孙屹峥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风险提示
孙屹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孙屹峥先生正常减持行为,如孙屹峥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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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78
划最大限度实施完毕后,孙屹峥仍持有公司 59,053,157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为 13.50%。孙屹峥、张菀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晶晶、孙好好合计持有公司 159,612,221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36.49%,孙屹峥、张菀夫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孙屹峥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孙屹峥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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