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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5

Feb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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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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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5-024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米康”)于 2015 年2 月1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张菀夫妇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孙屹峥、张 菀夫妇于2015 年2 月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37%;本次减持后孙屹峥、张菀夫妇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59,99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961%。至此,孙屹峥、张菀夫妇于2015 年1 月27 日出具的拟于2015 年2 月2 日至2015 年8 月1 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1,800 万股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孙屹峥 大宗交易 2015 年2 月12 日 12.71 5,850,000 3.3244
大宗交易 2015 年2 月13 日 13.28 3,150,000 1.7900
小计 9,000,000 5.1144
张菀 大宗交易 2015 年2 月3 日 11.77 1,800,000 1.0229
大宗交易 2015 年2 月4 日 11.80 2,000,000 1.1365
大宗交易 2015 年2 月5 日 11.66 1,800,000 1.0229
大宗交易 2015 年2 月6 日 11.78 3,200,000 1.8185
大宗交易 2015 年2 月13 日 13.28 200,000 0.1136
小计 9,000,000 5.1144
合 计 18,000,000 10.2288

注:

(1)孙屹峥先生自2015 年2 月起陆续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44%,其中在2015 年2 月13 日前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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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5-024

5,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44%。

(2)张菀女士自2015 年2 月起陆续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卖出公司股票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44%,其中在2015 年2 月13 日前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8%;在2015 年2 月13 日减持公司股票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36%。

(3)孙屹峥、张菀夫妇自2015 年2 月起陆续减持公司股票,合计卖出公司股票1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88%,其中在2015 年2 月13 日前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6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3252%。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减持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15 年2 月4 日、2 月5 日、2 月 6 日、2 月9 日、2 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提示性 公告》。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孙屹峥 合计持有股份 33,715,000 19.1592% 30,565,000 17.36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41,250 2.2965% 891,250 0.50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673,750 16.8627% 29,673,750 16.8627%
张菀 合计持有股份 29,634,800 16.8406% 29,434,800 16.72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8,700 0.4596% 608,700 0.34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826,100 16.3810% 28,826,100 16.381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63,349,800 35.9998% 59,999,800 34.09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49,950 2.7561% 1,499,950 0.85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499,850 33.2437% 58,499,850 33.243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孙屹峥、张菀夫妇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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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5-024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

2、孙屹峥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张菀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本次减持未违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依法制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中关于董监高买 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3、孙屹峥、张菀夫妇未在《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做 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2015年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2015年2月2日至2015 年8月1日(六个月内)期间,孙屹峥先生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44%; 张菀女士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44%;孙屹峥、张菀夫妇拟合计减 持不超过1,80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2288%。孙屹峥、张菀夫妇本次减 持股份数量在该减持计划之内,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5、本次减持后,孙屹峥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30,565,000股(注:孙屹峥先生将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1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于2014年3月3日质押给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 期为一年),占公司总股本的17.3692%;张菀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29,434,800股(注:张菀女 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于2015年2月5日质押给川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质押期限一年),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69%;孙屹峥、张菀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9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961%,孙屹峥、张菀夫妇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孙屹峥、张菀夫妇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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