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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27, 2017

55255_rns_2017-12-27_7463630f-afaf-439b-a9c7-fa491ede474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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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对部分子公司

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四川依 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合 伙企业对部分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实施平台,可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促进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对部 分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兴旺 陈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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