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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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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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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6-032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2016 年3 月31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4 月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 人, 实际参加董事5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屹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因参股公司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虹港”)拟向上海 昌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懋投资”)申请办理额度为6,000 万元人 民币的委托贷款融资业务,期限为1 年;该笔融资款项主要用于上海虹港购买坐 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宁桥路999 号T15-7 室号(部位: T15-7)【产权证号:沪 房地浦字(2013)第051978 号】的物业(以下简称“标的厂房”或“厂房”), 该厂房将用于数据中心的建设经营,对其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 确保融资事项顺利实施,依米康与上海虹港实际控制人 闻之航及其配偶共同 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外,上海虹港的股东深圳市前海和钧天源资产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前海和钧天源”)将所持有的上海虹港30%股权、 依米康将所持有的上海虹港31.11%股权质押给昌懋投资,该项担保仅作为临时 替代性担保措施,待上海虹港按与昌懋投资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将所 获得的标的厂房抵押至委托贷款银行后即解除上述股权质押。上海虹港在 取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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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6-032

的厂房的房地产权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厂房抵押给委贷银行作为抵押担
保,依米康为该标的厂房的顺位质权人,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为上海虹港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上海虹港数据 中心建设计划的实施,对其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海虹港经营前 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闻之航和配偶共同提供担 保,另一股东和均天源以其股权质押的形式与公司共同提供临时担保;上海虹港 在取得标的厂房的产权证后将抵押给委贷银行作为抵押担保,依米康为该标的厂 房的顺位质权人,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因此,公司为上海虹港提供担保 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菀女士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一 切文件(包括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上海虹港股东会决议以及与本次对外担 保有关的事项)。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回避了 本议案的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 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放弃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董事 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述意见以及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司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上述临时提案,公司原 定于2016 年4 月18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将在原有议案的基 础上增加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向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对 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除此之外,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事项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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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6-032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

  • 于增加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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