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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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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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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会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 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公司 关于向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虹港”)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所有相关资 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上海虹港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 于向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董事长孙屹峥先生、董 事张菀女士作为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议案的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 允的关联交易原则,本次交易是合规合法、合理、公允、必要且可行的,采取了有效的风险控 制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向上海虹港提供对外担保,有利于拓宽上海虹港的融资渠道,将确保上海虹 港经营用房产购买合同的顺利执行,有助于推动上海虹港既定的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助于 提升上海虹港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从而逐步实现依米康对上海虹港投资的预定目标,上海 虹港未来得到良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增加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事项
本次临时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增加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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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增补到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
黄兴旺______________ 陈维亮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16 年4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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