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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Feb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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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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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5-022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5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在公司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屹峥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 万元与李志先生、深圳高鸿盛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000 万元在四川成都设立合资公司,其中依米康以自 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 万元,占出资比例30%,为合资公司的参股股东。该合资 公司拟通过充分整合、有效利用各投资方在信息化基础建设领域的资源、技术、 市场的优势,共筑战略发展平台,力争成为该领域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服务商;并 与依米康实现业务、技术及市场的互补,发挥协同发展效应。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合资公司设立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投资协议》、 《合资公司章程》、合资公司设立的首次股东会决议(含确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 事/监事/总经理/经营计划等事项)等文件。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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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5-022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四川依米康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 效。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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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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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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