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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Sep 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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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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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作为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充分了解被聘 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被聘任人具备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三、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 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 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同意公司聘任张菀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公司聘任王倩先生为公司技 术总监,同意聘任周淑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行政总监,同意公司聘任 黄建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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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