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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ikang Tech.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ug 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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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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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201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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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 我们作为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3年1-6 月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3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13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1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1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报告期内有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2013 年6 月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上海 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2013 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公司同意 为参股公司上海虹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上海虹口支 行”)申请办理的1,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自上海虹港与中行上海虹口支行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上海虹港的另一股 东上海瓦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瓦研”)就公司的上述担保以股权质押的方式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即上海瓦研将其持有的上海虹港70%股权、对应2,100 万元股本质押给公 司,为公司的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自公司与上海瓦研《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签署之日起,至上海虹港与中行上海虹口支行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两年。公司董事长孙屹 峥先生因担任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虹港”)的董事,为关联自然人, 故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时,孙 屹峥先生回避了表决,张菀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该项对外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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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201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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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2013 年7 月8 日召开的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另外,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公 司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瑞思”)1600 万 贷款额度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龙控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龙控"”)800 万贷款额度分别提供最高额度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桑瑞思、深圳龙控与民生银行成都 分行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我们认为:1、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公司当期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3,400万(含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 2400万),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400万,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3、报告期内,公司认 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13 年6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担保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 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三、关于公司201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1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3 年6 月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黄兴旺: 赵洪功: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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