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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FAN PHARMACEUTICAL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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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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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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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YIFAN PHARMACEUTICAL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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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二 O 二六年四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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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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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项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同时为了准确计量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确保财务状况的客观性、真实性,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损失确认 及核销管理。
第三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或资产组,下同)的未来现金流量净值、可变现净值或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第四条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测试各项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减值的迹象,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发生减值的,根据后续的方法提取减值准备。
第五条 资产减值准备提取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 项以及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长期资 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 期资产。
第六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权益工具投资,不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二章 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第七条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的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下跌。
(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该项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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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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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金融资产的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
(八)金融资产的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九)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或因其他原因难以收回投资成本。
-
(十)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三章 主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提取办法
第八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制度对公司经营过程中最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项目 的提取办法进行了规范,未作出规范的项目发生减值的,可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参照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办法
(一)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或市场情况异常变化等原因造成金融资产价值全部或部 分不能收回的,公司对其账面价值高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提取办法
-
1、坏账准备确认标准
月度期末财务部门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进行全面检 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 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照以前年 度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并结合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 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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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 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 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 关联往来组合 |
财务部门每月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对其账龄进行分析,按照账 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 年以内(含1 年) | 5 |
| 1至2 年 | 15 |
| 2至3 年 | 50 |
| 3 年以上 | 100 |
(2)单项分析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对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计提坏账准备,与已提坏 账准备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冲销其提取的坏账准备。
(三)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办法
对于债权投资,公司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债权投资应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础计提减值准备,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已显著增加,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具体参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执行。
第十条 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办法
(一)因存货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以及由于市场价格或供需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公司对会计期末存货按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库存商品、在制品、外购商品按照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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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和包装物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 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办法
(一)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对相应长期股权投资提取减值准备:
-
1、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预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
-
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
-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持续亏损。
-
3、被投资企业发生清理、整顿,不能持续经营。
-
4、其他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恢复的情况。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 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如没有明确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长期 债权等。
(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其账面价值高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确定。
(四)其他长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其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 减值准备。
- (五)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办法
-
(一)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减值准备提取金
-
额,计入当期损益。
-
(二)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按单项提取。
-
(三)难以对某项固定资产进行单项可收回金额估计或某项固定资产不能脱离其他资
-
产产生独立现金流的,可以资产组为基础测试并提取减值准备。
-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第十三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提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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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减值准备提取金
-
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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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提取。
(三)难以对某项在建工程进行单项可收回金额估计或某项在建工程不能脱离其他资 产产生独立现金流的,可以资产组为基础测试并提取减值准备。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第十四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办法
(一)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减值准备提取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并提取。
(三)无形资产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产生独立现金流的,以无形资产和所关联资产合 并作为资产组,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提取。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第十五条 商誉减值准备的提取办法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结合与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二)每年年度终了先对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 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 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 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 损失。
(三)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四章 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程序
第十六条 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 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提取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每期末销售部门对单项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的应收账款进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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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测试,并书面向财务部门提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报告,经财务总监审核。扣除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财务部每期末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二)每期末财务部门对单项超过3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提交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报告,经财务总监审核。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财务部每期末按 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三)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下属的总经理(负责商誉),财务部(负责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负责外购商品、库存商品、原材料、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工程部门、设备动力部门、行政部门及信息部门(负责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生产制造部门(负责在制品)等资产管理部门每年年末根据资产盘点结果, 以及市场价值对各项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作出合理判断和 估计,提出拟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并提供必要的减值依据。报财务部门、审计部。
(四)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数据、减值的依据进行核实和收集,审计部对拟定的各项准 备的提取方法、比例和金额等进行核查,在征求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方案,按审批权限报告。
(五)各项减值准备提取方案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作出会计处理。
第十七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批权限
(一)单笔或连续12个月计提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批。
(二)单笔或连续12个月计提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除上述以外的资产核销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章资产减值核销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十八条 资产减值核销程序
(一)对已提减值准备确需核销的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逐级提交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等资产报废、闲置处置申请,经财务部、审计部审核。由财务部、审计部会同相关业务 责任部门提交书面核销申请报告,总经理、董事长或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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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使用部门或公司所属公司逐级提交原材料、在制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资产 核销资料,报财务部、审计部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或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三)申请核销资产的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1、核销数额和书面证据;
应当列表至少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 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2、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
3、追踪催收和改进措施;
-
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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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关联交易的,应有关联方偿付能力及是否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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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
(四)若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应由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做出专项说 明并提供依据,由公司审计部核实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企业会计 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九条 资产减值核销审批权限
(一)单笔或连续12个月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后实施。
(二)单笔或连续12个月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 (三)除上述以外的资产核销由董事长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条 涉及关联交易的坏账损失,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及披露程序。
第六章资产减值及核销的披露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的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披 露,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当期和累计确认的资产减 值准备的金额等有关情况,当期发生重大资产减值的,还应披露减值资产性质及减值金额 确定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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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进 行说明。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归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与法规规定有抵触时,以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2018年3月版本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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