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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Shin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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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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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6號11樓 電 話:02-26576158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封 面 | 1 |
| 二、目 錄 | 2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3 |
| 四、資產負債表 | 4 |
| 五、綜合損益表 | 5 |
| 六、權益變動表 | 6 |
| 七、現金流量表 | 7 |
| 八、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8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8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8~9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9~18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19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19~36 |
| (七)關係人交易 | 36 |
| (八)質押之資產 | 36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36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36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36 |
| (十二)其 他 | 37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37~38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38 |
| 3.大陸投資資訊 | 38 |
| 4.主要股東資訊 | 38 |
| (十四)部門資訊 | 38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39~43 |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話 Tel $+886281016666$ 雷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傳 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细 址 Web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home.kpmg/tw
會計師杳核報告
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一 一〇年及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杳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關鍵杳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度財務 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 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 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收入之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 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四)客戶合約之收入。
крм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官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加工絲、原絲及強撚紗產品為營運之主要收入來源,而 風險在於收入認列之真實性,因營運收入受到景氣波動之高度影響,因此,收入認列之測 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官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杳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杳核程序:
-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
- 進行銷售客戶收入之分析, 比較相關變動或差異數, 以評估有無重大異常; 及
- 抽核檢視管理階層是否取得外部足以顯示商品控制權已移轉予買方之憑證及測試年度結 束前後期間之銷售交易,以評估收入認列期間之正確性。
-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認列;附註五存貨評價評估之 說明,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存貨可能因國際原物料價格之波動及市場供需情況可能會使產 品的售價及銷售量有劇烈波動,故導致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 存貨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 $\overline{\phantom{a}}$
因應之查核程序:
- 比較財務報表期間對備抵存貨評價損失之提列政策之一致性及合宜性,並測試官新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依會計政策執行存貨評價;
- 瞭解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 點,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存貨之有效性,並驗證用以評價之存貨庫齡報表之適當 性,以確認報表資訊與其政策一致;及
- •執行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邏輯之驗證,進而評估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備抵跌價損 失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告,且維持 與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 達。
於編製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 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 pMG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 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如不實表達之余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 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 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 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官新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財務報告使 用者注意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 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宜新實業股份有 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 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杳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杳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度財務 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 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 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宗哲
邓世叙 計 師: 會
證券主管機關 在管證審字第1000011652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0737號 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八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12.31 | 109.12.31 | ||||||
|---|---|---|---|---|---|---|---|
| 資 產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s. | 250,915 | 12 | 104,543 | 6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二)) | 69,929 | 3 | 69,971 | 4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四)及(十四)) | 79,230 | 4 | 43.004 | $\overline{2}$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十四)) | 223,835 | 11 | 179,043 | 10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6.563 | 5.631 | ||||
| 1310 | 存貨一製造業(附註六(五)) | 205,882 | 10 | 169,608 | 9 | ||
| 1410 | 預付款項 | 26,333 | $\mathbf{I}$ | 10,876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437 | $\blacksquare$ | $\sim$ | |||
| 流動資產合計 | 863,124 | 41 | 582,677 | 31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5,283 | 3,750 | ||||
| (附註六(三))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及八) | 1,250,477 | 58 | 1,279,809 | 69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 3,855 | $\overline{\phantom{0}}$ | 4,872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附註九) | 29,805 | - 1 | 190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289,420 | 59 | 1,288,621 | 69 | |||
| 資產總計 | \$2,152,544 | 100 | 1,871,298 | - 100 |
| 110.12.31 | 109.12.31 | |||||
|---|---|---|---|---|---|---|
| 負債及權益 | 金 | 額 | % | 金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30 | 合約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四)) | \$ | 13,587 | 1 | 3,183 | |
| 2150 | 應付票據 | 33,073 | $\overline{c}$ | 31,382 | 2 | |
| 2170 | 應付帳款 | 80,945 | $\overline{4}$ | 57,375 | 3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五)) | 58,044 | 3 | 48,883 | 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一)) | 53,395 | 2 | 30,736 | 2 | |
| 2280 |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六(九)) | 1.003 | 986 | |||
| 2322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 10,800 | 10,622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920 | 876 | |||
| 流動負債合計 | 251,767 | 12 | 184,043 | 10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 366,200 | 17 | 758,659 | 41 | |
| 2580 |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九)) | 2,891 | 3,895 | $\blacksquare$ | ||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369,091 | 17 | 762,554 | 41 | ||
| 負債總計 | 620,858 | 29 | 946,597 | 51 | ||
| 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二)):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675,980 | 31 | 432,000 | 23 | |
| 3200 | 資本公積 | 302,183 | 14 | 105,200 | 6 | |
| 3300 | 保留盈餘 | 552,147 | 26 | 387,658 | 20 | |
| 3400 | 其他權益 | 1,376 | (157) | $\sim$ | ||
| 權益總計 | 1,531,686 | 71 | 924,701 | 49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152,544 | 100 | 1,871,298 | 100 |

會計主管:林志聰

| 宜新 大学 海军 有限公司 |
|---|
| 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 左到后闭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額 金 |
% | 額 金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四)) | \$1,820,164 | 100 | 1,177,619 | 100 | |
| 5110 | 銷貨成本(附註六(五)、(九)及(十)) | 1,370,448 | 75 | 967,578 | 82 | |
| 營業毛利 | 449,716 | 25 | 210,041 | 18 | ||
| 營業費用(附註六(九)、(十)、(十二)、(十五)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8,440 | $\overline{2}$ | 25,866 | 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51,656 | 3 | 29,205 | 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4,062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3,793 | ||
| 營業費用合計 | 84,158 | 5 | 58,864 | $\overline{5}$ | ||
| 6500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六(十六))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5,703 | $\blacksquare$ | ||
| 營業淨利 | 365,558 | 20 | 156,880 | 1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七)): | ||||||
| 7100 | 利息收入 | 41 | 17 | |||
| 7010 | 其他收入 | 7,236 | 6,697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6,332 | -1 | (2,322) | ||
| 7050 | 財務成本 | (9,153) | $\blacksquare$ | (12,882) | (1)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4,456 | $\overline{1}$ | (8, 490)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380,014 | 21 | 148,390 | 13 |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一)) | 68,645 | $\overline{4}$ | 25,116 | $\frac{2}{2}$ | |
| 本期淨利 | 311,369 | 17 | 123,274 | - 1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 | 1,533 | $\overline{\phantom{a}}$ | (53) | ||
| 實現評價損益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533 | (53)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S. | 312,902 | 17 | 123,221 | 11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六(十三))(單位:新台幣元) | \$ | 5.06 | 2.05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附註六(十三))(單位:新台幣元) | \$ | 5.04 | 2.05 |


董事長:邱倉沛
| 宜新京業販生有限公司 |
|---|
| 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 左到吊洞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 |
||||||||
|---|---|---|---|---|---|---|---|---|
| 股 本 |
保留盈餘 | 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普通股 | 法定盈 | 特別盈 | 未分配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 本 |
資本公積 | 餘公積 | 餘公積 | 盈 餘 |
合 計 |
未實現(損)益 | 權益總計 | |
| 民國一〇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 360,000 | 134,000 | 67,074 | 39 | 312,471 | 379,584 | (104) | 873,480 |
| 本期淨利 | 123,274 | 123,274 | 123,274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3) | (53)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23,274 | 123,274 | (53) | 123,22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2,958 | (12,958) | $\overline{\phantom{a}}$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65 | (65)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72,000) | (72,000) | (72,000)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43,200 | (43,200) | (43,200) | |||||
| 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 | 28,800 | (28, 800) | ||||||
|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432,000 | 105,200 | 80,032 | 104 | 307,522 | 387,658 | (157) | 924,701 |
| 本期淨利 | 311,369 | 311,369 | 311,369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533 | 1,533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11,369 | 311,369 | 1,533 | 312,902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2,329 | (12, 329) | $\blacksquare$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53 | (53)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21,600) | (21,600) | (21,600)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125,280 | (125, 280) | (125, 28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股票 | 43,200 | (43,200) | ||||||
| 現金增資 | 75,500 | 236,712 | 312,212 | |||||
| 員工認股權憑證酬勞成本 | 3,471 | 3,471 | ||||||
| 民國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675,980 | 302,183 | 92,361 | 157 | 459,629 | 552,147 | 1,376 | 1,531,686 |
董事長:邱倉沛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倉沛 m $\sim!6\sim$ யாச
會計主管:林志聰

| 宜新實業 | 相服公司 |
|---|---|
| 民國 | 一一○年及一○西部品測冊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 380,014 | 148,390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48,470 | 48,055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損失 | (17,910) | 1,847 | ||
| 利息費用 | 9,153 | 12,882 | ||
| 利息收入 | (41) | (17) | ||
| 股利收入 | (4,028) | (4,375)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3,471 |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39,115 | 58,392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7,952 | 2,699 | ||
| 應收票據 | (36, 226) | (4,295) | ||
| 應收帳款 | (44, 792) | (26, 161) | ||
| 其他應收款 | (932) | (4,999) | ||
| 存貨 | (36,274) | 76,662 | ||
| 預付款項 | (15, 457) | (167) | ||
| 其他流動資產 | (43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116, 165) | 43,739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 | 10,404 | 2,732 | ||
| 應付票據 | 1,691 | (9,205) | ||
| 應付帳款 | 23,570 | 19,162 | ||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
9,386 | 3,964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44 | 39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45,095 | 17,051 | ||
| 調整項目合計 | (71,070) (31,955) |
60,790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348,059 | 119,182 | ||
| 收取之利息 | 41 | 267,572 17 |
||
| 收取之股利 | 4,028 | 4,375 | ||
| 支付之利息 | (9,378) | (13, 533) | ||
| 支付之所得稅 | (45,986) | (4,523)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96,764 | 253,908 |
| 宜新定業服務相限公司 |
|---|
| 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 丟剤品測HH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 121) | (5,250)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9,615)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7, 736) | (5,250)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 | (46, 667) | |
| 償還長期借款 | (392, 281) | (74, 619) |
| 租賃本金償還 | (987) | (947) |
| 發放現金股利 | (21,600) | (72,000) |
| 現金增資 | 312,212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02, 656) | (194,233)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146,372 | 54,425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4,543 | 50,118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50,915 | 104,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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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奉台北市政 府核准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6號11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人 造、天然纖維及其製品之假撚織造加工買賣業務、各種原料材料及成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及相關事業之經營投資。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八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將不致對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 理事會發布之 | ||
|---|---|---|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生效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流動」 |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 之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 竟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 到期者)或非流動。 |
2023年1月1日 |
|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 權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財務 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均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財務報告係以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 為單位。
(三)外 幣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 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 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
-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本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列 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 (六)金融工具
-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僅 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 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 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BBB-、穆迪之投資等級Baa3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twA,或高於該等 級者),本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六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房 | 屋 | 及 建 |
築 |
|---|---|---|---|
| 機 | 器 | 設 | 備 |
| 運 | 輸 | 設 | 備 |
| 其 | 他 | 設 | 備 |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九)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機器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 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 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十)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外)之帳面金額可能 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十一)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銷售商品
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 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 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 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 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2)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十二)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
本公司係於可收到相關之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認列為其他收益。 針對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本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 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入,並於資產耐用年限內依有系統 之基礎將該遞延收益認列為其他收益。補償本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政府補助,係 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十三)員工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預付提撥數將導 致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支付之範圍內,認列為一項資產。
(十四)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該獎酬之既得期間內,認 列費用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費用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現金交割之股份增值權應給付予員工之公允價值金額,係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 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於各報導日及交割日依股份增值權之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該負債,其任何變動係認列為損益。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之給與日為本公司與員工雙方就認購價格及得認購股數達成 共識之日。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六)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七)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本公司內 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 期由本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 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 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無。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 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 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 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本公司 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並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 果用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用外部第三方資訊(例如經紀商或訂價服務機構),評價 小組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持輸入值之證據,以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一)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二)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 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三)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本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八),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0.12.31 | 109.12.31 | |
|---|---|---|
| 庫存現金 | \$ 130 |
130 |
| 銀行存款 | 250,785 | 104,413 |
|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250,915 |
104,543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八)。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 -- | -- | -- | -- | -- | -- | --------------- | -- |
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 69,929 69,971
110.12.31 109.12.31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0.12.31 109.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非流動:
-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億東纖維(股)公司 \$ 5,283 3,750
-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及損失 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 3.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八)。
- 4.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10.12.31 | 109.12.31 |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 | 79,230 | 43,004 |
|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223,835 | 179,043 |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 | 303,065 | 222,047 |
1.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10.12.31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款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 303,065 |
-% | - |
| 109.12.31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 帳款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 222,009 |
-% | - | |||
| 逾期60天以下 | 38 | -% | - | |||
| 合計 | \$ 222,047 |
- |
2.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未有提 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3.其餘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
(五)存 貨
| 110.12.31 | 109.12.31 | ||
|---|---|---|---|
| 原料 | \$ | 79,159 | 37,072 |
| 物料 | 1,056 | 1,043 | |
| 在製品 | 14,950 | 14,939 | |
| 製成品 | 100,597 | 112,773 | |
| 商品存貨 | 10,120 | 3,781 | |
| 合 計 |
\$ | 205,882 | 169,608 |
1.本公司認列為銷貨成本之組成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
|---|---|---|---|
| 產製成本 | \$ 1,390,874 |
957,483 | |
| 存貨(迴轉利益)跌價損失 | (15,193) | 13,847 | |
| 下腳收入 | (5,233) | (3,752) | |
| \$ 1,370,448 |
967,578 |
2.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 情形。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土 地 | 房屋 及建築 |
機器 設備 |
運輸 設備 |
其他 設備 |
總 計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870,068 | 258,995 | 281,827 | 4,793 | 27,384 | 1,443,067 |
| 增 添 | 13,827 | 2,736 | 1,228 | 170 | 160 | 18,121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883,895 | 261,731 | 283,055 | 4,963 | 27,544 | 1,461,188 |
| 土 地 | 房屋 及建築 |
機器 設備 |
運輸 設備 |
其他 設備 |
總 計 |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870,068 | 258,995 | 281,280 | 4,793 | 24,933 | 1,440,069 |
| 增 添 | - | - | 547 | - | 2,451 | 2,998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870,068 | 258,995 | 281,827 | 4,793 | 27,384 | 1,443,067 |
| 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
23,723 | 114,968 | 2,545 | 22,022 | 163,258 |
| 折 舊 |
- | 10,353 | 34,539 | 471 | 2,090 | 47,453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
34,076 | 149,507 | 3,016 | 24,112 | 210,711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13,379 | 80,659 | 1,820 | 20,291 | 116,149 |
| 折 舊 |
- | 10,344 | 34,309 | 725 | 1,731 | 47,109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
23,723 | 114,968 | 2,545 | 22,022 | 163,258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883,895 | 227,655 | 133,548 | 1,947 | 3,432 | 1,250,477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870,068 | 245,616 | 200,621 | 2,973 | 4,642 | 1,323,920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870,068 | 235,272 | 166,859 | 2,248 | 5,362 | 1,279,809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 細,請詳附註八。
(七)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土地、機器設備等所認列之使用權資產,其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如 下:
| 土 地 | 機器設備 | 合 計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479 |
6,278 | 6,757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479 |
6,278 | 6,757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581 |
1,457 | 2,038 |
| 增 添 | - | 4,821 | 4,821 |
| 租賃修改 | (102) | - | (102)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479 |
6,278 | 6,757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107 |
1,778 | 1,885 |
| 本期折舊 | 53 | 964 | 1,017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60 |
2,742 | 2,902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65 |
874 | 939 |
| 本期折舊 | 42 | 904 | 946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07 |
1,778 | 1,885 |
| 土 地 | 機器設備 | 合 計 |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319 |
3,536 | 3,855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516 |
583 | 1,099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372 |
4,500 | 4,872 |
(八)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110.12.31 | |||||||
|---|---|---|---|---|---|---|---|
| 幣 別 | 利率區間 | 到期年度 | 金 額 | ||||
| 擔保銀行借款 | 台幣 | 0.99%~1.55% | 113~122 | \$ 377,000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10,800) | ||||||
| 合 計 | \$ 366,200 |
||||||
| 尚未使用額度 | \$ - |
| 109.12.31 | ||||||
|---|---|---|---|---|---|---|
| 幣 別 | 利率區間 | 到期年度 | 金 額 | |||
| 擔保銀行借款 | 台幣 | 0.99%~1.55% | 113~127 | \$ 769,281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10,622) | |||||
| 合 計 | \$ 758,659 |
|||||
| 尚未使用額度 | \$ - |
|||||
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流動 | \$ 1,003 |
986 |
| 非流動 | \$ 2,891 |
3,895 |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十八)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78 |
37 |
| 短期租賃之費用 | \$ 100 |
1,380 |
|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租 | \$ 239 |
226 |
| 賃) |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1,404 |
2,590 |
1.土地之租賃
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一月承租土地作為倉庫,租賃期間通常為八年,部份租 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2.其他租賃
本公司承租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五年,部份租賃合約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由 本公司保證所承租資產之殘值。
另,本公司承租事務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一至五年間,該等租賃為短期或低價值 標的租賃,本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員工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 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 3,718千元及3,542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 (十一)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109年度 | |
| 當期產生 | \$ 68,763 |
30,735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118) | (5,619) |
| 所得稅費用 | \$ 68,645 |
25,116 |
2.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 380,014 |
148,390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76,003 | 29,678 |
|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 (2,982) | 2,703 |
| 不可扣抵之費用 | 130 | - |
| 免稅所得 | (4,388) | (1,646) |
| 前期高估 | (118) | (5,619) |
| \$ 68,645 |
25,116 |
3.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109.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944 4,983
本公司評估未來課稅情形,認為部份所得稅可抵減項目非屬很有可能實現,故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4.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十二)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800,000千元 ,每股面額10元,均為80,000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 普 通 股 | ||
|---|---|---|
| (以千股表達)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43,200 | 36,000 |
| 現金增資 | 7,550 |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4,320 | 2,880 |
| 盈餘轉增資 | 12,528 | 4,320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67,598 | 43,200 |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五月十三日及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經股東會決議 以保留盈餘125,280千元及43,200千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2,528千股及4,320千股,每股 面額均為10元,並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經董 事會決議基準日為民國一一○年六月十四日及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相關法定登 記程序均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復於民國一一○年九月三日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普通股7,550千股,並 依據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755千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經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九月十四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4974號函 核准申報生效,其中因員工認股權產生之酬勞成本為3,471千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 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每股發行價格為 38元,業已辦妥法定程序。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發行股票溢價 | \$ 301,820 |
105,200 |
| 員工認股權-已失效 | 363 | - |
| \$ 302,183 |
105,200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將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五月十三日及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經股東會決議 以資本公積43,200千元及28,800千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320千股及2,880千股,每股面 額均為10元,並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經董事 會決議基準日為民國一一○年六月十四日及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相關法定登記 程序均已辦理完竣。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依法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後,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併同以 往年度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 權益減項淨額與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民國一○九年度分配民國一○八年度盈餘時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 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民國一一○年度分配民國一○九年度盈餘時自當 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 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 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 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故本公司依上述規定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五月十三日及一○九年五月二十八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盈餘分配案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分別為53千元及65千元。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五月十三日及民國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經股東 常會決議民國一○九年度及民國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 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金 | \$ | 0.50 | 21,600 | 2.00 | 72,000 | |
| 股票 | 2.90 | 125,280 | 1.20 | 43,200 | ||
| 合 計 | \$ | 146,880 | 115,200 |
4.其他權益(稅後淨利)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157)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533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376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04)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53)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57) |
(十三)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 | 110年度 \$ 311,369 |
109年度 123,274 |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 60,048 | 60,048 |
|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影響 | 1,489 | -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61,537 | 60,048 |
| 基本每股盈餘 | \$ 5.06 |
2.05 |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與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 \$ 311,369 |
123,274 |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61,537 | 60,048 | |
|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 182 | 102 |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61,719 | 60,150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5.04 |
2.05 | |
| (十四)客戶合約之收入 | |||
| 1.收入之細分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臺灣 | \$ 1,740,134 |
1,118,668 | |
| 越南 | 49,408 | 26,975 | |
| 日本 | 28,031 | 25,301 | |
| 其他 | 2,591 | 6,675 | |
| \$ 1,820,164 |
1,177,619 | ||
| 主要產品/服務線: | |||
| 產品銷售—彈性包覆紗 | \$ 1,201,848 |
759,531 | |
| 產品銷售—加工絲 | 617,549 | 416,684 | |
| 其他 | 767 | 1,404 | |
| \$ 1,820,164 |
1,177,619 | ||
| 2.合約餘額 | |||
| 110.12.31 | 109.12.31 | 109.1.1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 303,065 |
222,047 | 191,591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 合 計 |
\$ 303,065 |
222,047 | 191,591 |
| 合約負債 | \$ 13,587 |
3,183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九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3,096千元及零元。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本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時 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十五)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2%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為 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 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8,000千元及3,180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3,700千元及1,500千元,係以本公司該段期 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 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及營業費 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 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實際配發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 九年度財務報告金額並無差異。
民國一○八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為3,304千元,董事、監察人酬勞提列金額為 800千元,民國一○八年度董事會決議金額與財務報告估列金額差異為低估700千元, 前述差異數視為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民國一○九年度之損益,相關 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六)其他收益及費損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政府補助收入 | \$ - |
5,703 |
(十七)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銀行存款利息 | \$ 41 |
17 |
2.其他收入
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股利收入 | \$ | 4,028 | 4,375 |
| 租金收入 | 1,603 | 1,278 | |
| 其 他 | 1,605 | 1,044 | |
| \$ | 7,236 | 6,697 |
3.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外幣兌換損失 | \$ (1,578) |
(47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損失) | 17,910 | (1,847) |
| 其 他 | - | (1) |
| \$ 16,332 |
(2,322) |
4.財務成本
本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 9,075 |
12,845 |
|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 78 | 37 |
| \$ 9,153 |
12,882 |
(十八)金融工具
- 1.信用風險
-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分 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定 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本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附註四(六))。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內 |
6-12個月 | 1-2年 | 2-5年 | 超過5年 | |
|---|---|---|---|---|---|---|---|
| 110年12月31日 | |||||||
| 浮動利率工具 | \$ 377,000 |
434,498 | 8,090 | 8,054 | 16,001 | 20,634 | 381,719 |
| 租賃負債 | 3,894 | 4,032 | 532 | 532 | 1,064 | 1,848 | 56 |
| 無附息負債 | 172,062 | 172,062 | 172,062 | - | - | - | - |
| \$ 552,956 |
610,592 | 180,684 | 8,586 | 17,065 | 22,482 | 381,775 |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內 |
6-12個月 | 1-2年 | 2-5年 | 超過5年 | |
|---|---|---|---|---|---|---|---|
| 109年12月31日 | |||||||
| 浮動利率工具 | \$ 769,281 |
874,345 | 7,097 | 14,743 | 41,606 | 103,538 | 707,361 |
| 租賃負債 | 4,881 | 5,096 | 532 | 532 | 1,064 | 2,856 | 112 |
| 無附息負債 | 137,640 | 137,640 | 137,640 | - | - | - | - |
| \$ 911,802 |
1,017,081 | 145,269 | 15,275 | 42,670 | 106,394 | 707,473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 3.市場風險
- (1)匯率風險:無。
- (2)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 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 外。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人員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此亦代表管理人員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1,010千元及5,319千元,主因係本公司之 變動利率借款及銀行存款。
(3)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 素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其他綜合 | 其他綜合 | ||||
| 報導日證券價格 | 損益稅後金額 | 稅後損益 | 損益稅後金額 | 稅後損益 | |
| 上漲5% | \$ 264 |
3,496 | 188 | 3,499 | |
| 下跌5% | \$ (264) |
(3,496) | (188) | (3,499) |
4.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 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 列示如下:
| 110.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69,929 |
69,929 | - | - | 69,929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工具 | 5,283 | - | - | 5,283 | 5,283 |
| 合 計 | \$ 75,212 |
69,929 | - | 5,283 | 75,212 |
| 109.12.31 | |||||
| 公允價值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69,971 |
69,971 | - | - | 69,971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工具 | 3,750 | - | - | 3,750 | 3,750 |
| 合 計 | \$ 73,721 |
69,971 | - | 3,750 | 73,721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 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工具依其決定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來源區分如下:
- •具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係上市(櫃)公司股票,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 定。
- •無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係 以被投資者之可比上市(櫃)公司市場報價所推導之淨值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 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 (3)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轉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任何金融資產移轉之情形。
(4)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無公開報價 | |
| 之權益工具 | |
| 民國110年1月1日 | \$ 3,750 |
| 總利益或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533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5,283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3,803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53)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3,750 |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其中與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 持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 總利益或損失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損)益」) |
\$ 1,533 |
(53) |
(5)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活 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 重大不可觀察 | |||
|---|---|---|---|
| 重大不可 | 輸入值與公允 | ||
| 項目 | 評價技術 | 觀察輸入值 | 價值關係 |
| 透過其他綜合 | 可類比上市上櫃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缺乏市場流通性 |
| 損益按公允價 | 公司法 | (110.12.31及109.12.31分 | 折價愈高,公允 |
| 值衡量之金融 | 別為12.02%及10.29%) | 價值愈低。 | |
| 資產-無活絡 | |||
| 市場之權益工 | |||
| 具投資 |
(6)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 向上或下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 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 輸入值 | 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流通性折價 | ±1% | \$ 52 |
(53)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流通性折價 | ±1% | \$ 12 |
(33) |
(十九)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 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 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 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之交易。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由於本公司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 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 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 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人員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203,360千元及248,707千元。
本公司將依各項營運資金需求及支用計劃,安排各項融資理財活動,預期不致 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5.市場風險
本公司持有之上市櫃股票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 類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因此本公司將暴露於股票市場價格變動之風險。
(二十)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 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資本總額計 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之 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債。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九年度一致,即維持一定之負 債資本比率,以確保能以合理之成本進行融資。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負債總額 | \$ | 620,858 | 946,597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250,915 | 104,543 | |
| 淨負債 | 369,943 | 842,054 | |
| 權益總額 | 1,531,686 | 924,701 | |
| 調整後資本 | \$ | 1,901,629 | 1,766,755 |
| 負債資本比率 | 19.45% | 47.66% |
〜35〜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負債資本比率之減少,主要係因償還借款及現金增 資造成淨負債減少及資本增加所致。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額度,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均由 本公司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二)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15,931 |
9,793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10.12.31 | 109.12.3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長期借款 | \$ 1,141,256 |
1,156,931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本公司因營運所需購置機器設備簽訂之合約總價為70,000千元(日幣285,000千元),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支付價款。
- 2.本公司因購置不動產簽訂之合約總價為280,000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已支付價款為28,000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3.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110.12.31 | 109.12.31 | |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 106,640 |
61,293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性 質 別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 99,922 |
34,341 | 134,263 | 79,962 | 19,571 | 99,533 |
| 勞健保費用 | 7,964 | 2,642 | 10,606 | 6,838 | 2,150 | 8,988 |
| 退休金費用 | 2,914 | 804 | 3,718 | 2,751 | 791 | 3,542 |
| 董事酬金 | - | 4,118 | 4,118 | - | 3,998 | 3,998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2,892 | 2,369 | 5,261 | 2,617 | 1,674 | 4,291 |
| 折舊費用 | 45,998 | 2,472 | 48,470 | 46,198 | 1,857 | 48,055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員工人數 | 193 | 183 |
|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6 | 6 |
|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 823 |
657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 718 |
562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 27.76 % |
(0.71)% |
| 監察人酬金 | \$ -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 1.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薪資報酬政策係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給付報酬, 其報酬授權董事會比照同業水準及相關法令規辦理,另董事、監察人酬勞規定請詳附註 六(十五)。
- 2.本公司員工薪資報酬政策係參照個人績效及薪資結構等指標做為核發薪資、獎金、年度 調薪或晉升之依據,另員工酬勞規定請詳附註六(十五)。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本公司 | 股票-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
1,403 | 46,930 | 3.47 % | 46,930 | |
| 本公司 | 股票-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176 | 22,999 | 0.39 % | 22,999 | |
| 本公司 | 股票-億東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93 | 5,283 | 0.33 % | 5,283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取 得 | 財產 | 交易 | 價款支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價格決 取得目 其他 | ||||||||
|---|---|---|---|---|---|---|---|---|---|---|---|---|---|
| 不動產 | 事實 | 交易對象 | 關係 | 與發行人 | 移 轉 | 定之參 | 的及使 | 約定 | |||||
| 之公司 | 名稱 | 發生日 | 金額 | 付情形 | 所有人 | 之 關 係 | 日 期 | 金 額 | 考依據 | 用情形 | 事項 | ||
| 本公司 | 台北市內湖區文德 | 110.12.17 | 280,000 | 28,000 自然人 | 非關 | - | - | - | - | 鑑價報 | 自用或 | ||
| 段五小段13部分地 | 係人 | 告 | 出租 | ||||||||||
| 號、台北市內湖區 | |||||||||||||
| 文德段五小段3518 | |||||||||||||
| 建號及3530建號全 | |||||||||||||
| 部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四)主要股東資訊:無。
十四、部門資訊
- (一)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董事會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 本公司單一應報導部門,本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係稅後淨利作為評估績效之指標。
- (二)本公司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提供主要營運決策者之資產與負債金額,與本公司財務報表內之資產與負債採一致之 衡量方式。本期應報導部門收入與企業收入、應報導部門之部門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 損益及應報導部門資產及負債與總資產及總負債並無差異,故無需予以調節。
(三)本公司無國外營運部門,未符合應揭露之門檻。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
| 銀行存款 | ||
| 支票存款 | \$ 71,279 |
|
| 外幣存款 | 美金267.86千元 | 7,401 |
| 日幣200,000千元 | 47,700 | |
| 活期存款 | 124,405 | |
| 250,785 | ||
| 庫存現金 | 130 | |
| \$ 250,915 |
應收帳款明細表
| 客戶名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客戶A | 貨款 | \$ 12,260 |
|
| 客戶B | " | 14,659 | |
| 客戶C | " | 12,434 | |
| 客戶D | " | 12,294 | |
| 客戶E | " | 24,299 | |
| 客戶F | " | 18,605 | |
| 客戶G | " | 17,597 | |
| 其他 | " | 111,687 | 金額未達該科目餘額5%以上者 |
| 淨額 | \$ 223,835 |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 額 | |||
|---|---|---|---|
| 項 目 | 成 本 | 淨變現價值 | 備 註 |
| 原料 | \$ 81,546 |
79,159 | 重置成本 |
| 物料 | 1,056 | 1,056 | " |
| 在製品 | 15,099 | 14,950 | 淨變現價值 |
| 製成品 | 107,677 | 100,597 | " |
| 商品存貨 | 10,216 | 10,120 | " |
| 合 計 | 215,594 | 205,882 | |
|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9,712) | ||
| 淨 額 | \$ 205,882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六)。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債 權 人 | 摘 要 | 借款金額 | 契約期限 | 利 率 | 抵押或擔保 |
|---|---|---|---|---|---|
| 臺灣銀行松江分行 | 擔保借款 | \$ 350,000 |
107.06.06~122.05.23 | 1.45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第一商業銀行大稻埕分行 | ″ | 27,000 | 108.05.31~113.05.21 | 1.33 % | ″ |
| 合計 | 377,000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 (10,800) | ||||
| 淨額 | \$ 366,200 |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項 目 | 數 量 | 金 額 | 備 註 |
|---|---|---|---|
| 彈性包覆紗 | 8,736,753公斤 | \$ 1,206,725 |
|
| 加工絲 | 11,518,491公斤 | 618,439 | |
| 原絲及強撚紗 | 49,927公斤 | 767 | |
| 合 計 | 1,825,931 |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5,767) | ||
| 淨 額 |
\$ 1,820,164 |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金 額 | |
|---|---|---|
| 期初原料 | \$ | 38,163 |
| 加:本期進料 | 994,926 | |
| 減:直接出售原料 | (2,723) | |
| 期末原料 | (81,546) | |
| 本期原料耗用 | 948,820 | |
| 期初物料 | 1,058 | |
| 加:本期進料 | 17,615 | |
| 減:期末物料 | (1,056) | |
| 本期物料耗用 | 17,617 | |
| 直接人工 | 87,845 | |
| 製造費用 | 271,065 | |
| 製造成本 | 1,325,347 | |
| 加:期初在製品 | 14,948 | |
| 減:期末在製品 | (15,099) | |
| 製成品成本 | 1,325,196 | |
| 加:期初製成品 | 140,344 | |
| 製成品進貨 | 42,108 | |
| 減:期末製成品(含商品存貨) | (117,893) | |
| 產銷成本 | 1,389,755 | |
| 加:直接出售原料 | 2,723 | |
| 存貨跌價迴轉利益 | (15,193) | |
| 減:下腳收入 | (5,233) | |
| 轉營業費用及其他 | (1,604) | |
| 營業成本 | \$ | 1,370,448 |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推銷費用 | 管理費用 | 研發費用 | 備 註 |
|---|---|---|---|---|
| 薪資 | \$ 6,006 |
29,430 | 3,023 | |
| 運費 | 14,970 | 8 | - | |
| 雜費 | 2,988 | 8,457 | 487 | |
| 保險費 | 616 | 1,771 | 256 | |
| 折舊 | 46 | 2,426 | - | |
| 勞務費 | 20 | 2,725 | - | |
| 其他 | 3,794 | 6,839 | 296 | 金額未達該科目餘額5%以上者 |
| 合計 | \$ 28,440 |
51,656 | 4,062 |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 (1) 北市會證字第 3328 號
- 印鑑證明書用途: 辦理 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 01 月 01 日 至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委託人統一編號: 54332940
北市財證字第 1111194 號
(1) 陳宗哲
會員姓名: (2) 池世欽
-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 會員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35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