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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Y — AGM Information 2021
Oct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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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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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時 間: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 地 點: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4號 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5樓集會堂
報告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報告本公司 2020 年度營業狀況,敬請 鑒察。
說 明:
(一)本公司2020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總額,計為新台幣(以下同) 73,234,546仟元 ,營業毛利為14,981,409仟元,營業淨利為5,602,904仟元,本期淨利為6,603,903仟元,其中歸屬本公司業主之淨利為5,209,079仟元,每股盈餘3.14元。
(二)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三)敬請 鑒察。
第二案 審計委員會 提
審計委員會審查 2020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察。
說 明:
(一)本公司2020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連同營業報告 書、盈餘分配表,經審計委員會審查畢事,分別提出查核報告書及審查報告 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二)敦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宣讀審查報告書,敬請 鑒察。
第三案 董事會提
報告本公司 2020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敬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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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一)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2020年度計提撥新台幣(以下同) 5,361,204元為員工 酬勞,及22,000,000元為董事酬勞,業經2021年2月24日第4屆薪資報酬 委員會第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2021年2月26日第27屆董事會第19次 會議決議在案。 -
(二)敬請 鑒察。
第四案 董事會 提
配合子公司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計畫,本公司分次辦理對該
公司釋股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說 明:
-
(一)本公司於2020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配合子公司永豐餘消費品 實業(股)公司未來申請股票上市計畫,本公司得分次辦理對該公司釋股作 業在案,謹向股東會提報本公司對該計畫上市子公司之釋股情形,請參閱議 事手冊。 -
(二)敬請 鑒察。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擬具本公司 2020 年度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
說 明:
-
(一)本公司2020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連同營業報告 書,並經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無不合,有關資料(包括營業報告書、合併及個 體財務報表等),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敬請 承認。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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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具本公司 2020 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說 明:
-
(一)本公司2020年度的稅後淨利,計為新台幣(以下同) 5,209,079,592元,益以 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6,865,655,318元、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583,663,200元、處分FVOCI金融資產利益302,575,063元及特別公積迴轉26,770,557元 ,再減以認列被投資公司股權淨值變動56,258,745元,合計可供分派數為12,931,484,985元,除依法提列法定公積606,582,967元外,分派普通股現金 股利每股1.5元,計2,490,557,243元,餘9,834,344,775元則保留於次年度再 行合併分派。 -
(二)普通股現金股利經股東會通過後,擬訂本年6月15日為配息基準日。 -
(三)為配合電腦支票及輔幣換發不易之情形,現金股利畸零股款擬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股款合計數,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 會。 -
(四)本案業經本公司第27屆董事會第19次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2020年度盈餘 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敬請 承認。
決 議:
討論及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擬議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敬請 公決。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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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金管會證期局公佈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問答 集」內容,「公司淨值之計算應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財務報告為依 據」所為之修正。檢附修正後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修正條文對照 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敬請 討論公決。 -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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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董事會 提
擬議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敬請 公決。
說 明:
-
(一)依據金管會證期局公佈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問答集」內容 ,「公司淨值之計算應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財務報告為依據」所為之修正 。檢附修正後之「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敬請 討論公決。
決 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選舉第 28 屆董事 5 席、獨立董事 4 席案。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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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現任董事,係於2018年6月21日之股東常會中選舉產生,3年任期 行將屆滿,擬依章程規定進行改選。 -
(二)本公司章程第20條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九人至十三人,由董事會於該範圍 內訂定應選人數,並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依 公司法第一九八條之規定選任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前項董事名 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
(三)為符合本公司章程之規範,並配合本公司董事會實際運作需要,擬選任第28屆董事9席(其中董事5席、獨立董事4席),自2021年5月17日股東常會 改選後就任,任期3年,至2024年5月16日屆滿。 -
(四)本公司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本次選舉案由本公司董事會提名之董 事候選人名單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五)請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舉之。 主席宣佈開始選舉。
主席宣佈選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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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 董事會提
擬請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敬請 公決。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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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 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辦理。 -
(二)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 關或類似之公司,倘無礙於其負責職守,擬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該董事 及其所代表法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三)擬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內容請參閱議事手冊。 -
決 議:
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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