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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Opto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Ap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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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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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 事会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 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情况

1、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事,1 名职工代表监事),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2、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召开了监事会会议五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至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事项:

召开时间 届次 审议事项
2023年03月
31日
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
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2023年04月
26日
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3年08月
25日
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3年10月
26日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
21日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监事会依法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公司监事列席股东大会 3 次,充分 履行了相关的各项义务;列席董事会 6 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数据、利润分配、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全面了解,对董事会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 了监督,未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参加、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等 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认证履行监督即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 对 202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以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审议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 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 经营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 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 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认为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公司监 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年报、半年报 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外,公司未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 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经核查,报告期内无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发生。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防止、发现、纠正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和舞弊是有效的,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 整,保证了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

三、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 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围绕推动 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 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 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