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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Opto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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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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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情况

1、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事,1 名职工代表监事),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 2、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召开了监事会会议六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至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召开时间 会议 审议事项
2021年03月01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1年04月23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年08月26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1年09月13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年10月22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2月06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参加、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认证履行监督即其他各项职能。监 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以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审议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 效执行。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公 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检查和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因而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 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经核查,报告期内无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发生。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 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执行。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三、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 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 防范经营风险,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