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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Opto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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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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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张肃)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曾任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发 表意见,发挥独立作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积极关注,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依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护。

本人因任期届满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并于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 离任。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下面,我就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进行说明:

张肃,男,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经 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89年9月,任鞍钢广播电视大学教师; 1989年9月至1993年5月,任鞍钢集团公司司法处法律事务科干部;1993年5月至1996 年4月,任辽宁金帆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4月至今,任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1997年9月至今,兼任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3年1月至2017年12月,兼 任政协鞍山市委员会市政协委员;2005年11月至今,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 院教师;2017年3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曾任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没 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我的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 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我本人及我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涉及与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我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 则,本人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职责。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 出席并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对相关 议案作了深入细致的审阅,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 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多渠 道了解情况并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本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就一项重大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尚不涉及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重点关注 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并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 会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其他 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 控建设等及时进行了解,对董事会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运用自身专业背 景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得到发挥。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科学合理地制定调研计划,积极筹划调研活 动,全力保障独立董事了解掌握公司战略与实施、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实际情

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此外,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 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 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专 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对于重大事项也及时向本人进行了通报, 并提交相关文件,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 使职权,为本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 案,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推荐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提名佟桂萱女士和王 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施行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同时废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本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本人担任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自2023年2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 职。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述职人:张肃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