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Yes Opto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5, 2021
54942_rns_2021-04-25_f625ec83-8e90-4a36-8ae2-df0657f60d3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 [2021]110Z012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专字[2021]110Z0122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世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亚世光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 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亚世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亚世光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 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 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亚世光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晓刚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洪波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