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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Opto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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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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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认真 审查了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工作要求,我们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一 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华 张肃 张晓冬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