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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Opto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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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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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勤勉尽责。通过参加、列席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概述
1、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事,1 名职工代表监事),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2、监事会工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了 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参加、列席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董事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 监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全体 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 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全体 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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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2017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5)通过《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全体 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通过《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4、2018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全体 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5、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 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全体监 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 告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监 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 2018 年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及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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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参加、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认证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 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以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审议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 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公 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事项。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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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 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执行。公司《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四、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 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监事 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为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 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 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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