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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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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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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9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1,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符合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4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 币 37.23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4,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166,112.39 元。2022 年 1 月 1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2)第 441C000030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5,704.91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 31,7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186.89 万元(含利息收入)增加对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 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投资。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尚未指定用途余额为 34,435.50 万元(含利 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为提 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 金 31,7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公司在补充流 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1,700.00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31,7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内容和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