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Y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19, 2023
56073_rns_2023-04-19_f90b7e1e-e885-49e5-9033-a97cd293370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8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 币37.2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74,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166,112.39元。2022年1月18日,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441C000030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江西奕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发展需 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奕东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奕东”)新增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新增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专户余额 (元) |
用途 |
|---|---|---|---|---|
| 江西奕东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城区 支行 |
2010020129266668809 | 0.00 |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 一期工程——年产6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 生产线建设项目(部 分) |
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江西奕东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为乙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 方【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 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0】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 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 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 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章毅、刘光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 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 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 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 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 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 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 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 之日失效。
10、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三】种方式解决:(一)将争议 提交【北京/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三)将争议 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备查文件
-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