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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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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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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奕东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奕东电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4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37.23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4,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166,112.39 元。2022 年1 月1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2)第441C000030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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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35,702.53 35,702.53 江西奕东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奕东科技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奕东科技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奕东电子
总计 91,411.70 91,411.7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166,112.39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1,057,049,112.39 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 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 万元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上述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 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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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 定变数。

  •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 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 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 实。

  • 3、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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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 、监事会的审核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 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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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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