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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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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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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 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担任公 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项,同意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 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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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独立 性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章顺文、王素芹、张国军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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