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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May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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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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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
| 释 | 义2 | |
|---|---|---|
| 声 | 明3 |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4 | ||
| 二、本次授予情况5 | ||
|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8 |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9 | ||
|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10 |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奕东电子、公司 | 指 |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奕东电子;证券代码:301123)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指 | 满足归属条件后,按本激励计划约定的归属安排,激励对象获得由公司定向发行的股普通股股票A |
| 激励对象 | 指 |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
| 授予价格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
| 归属 | 指 |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办理登记至激励对象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 |
| 归属条件 | 指 |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办理登记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
| 归属日 | 指 |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业务办理指南》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 指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奕东电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 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5 月 4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五)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二)授予价格:13.56 元/股。
(三)授予数量:715.80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数量(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1 | 邓玉泉 | 中国 | 董事长 | 40.00 | 4.47% | 0.17% |
| 2 | 邓可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35.00 | 3.91% | 0.15% |
| 3 | 张卫国 | 中国 | 副总经理 | 20.00 | 2.24% | 0.09% |
| 4 | 肖民 | 中国 | 副总经理 | 20.00 | 2.24% | 0.09% |
| 5 | 吴树 | 中国 | 董事、财务总监 | 20.002.24% | 0.09% | |
| 6 | 谢张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10.00 | 1.12% | 0.04% |
| 7 | 王刚 | 中国 | 管理与行政骨干 | 15.00 | 1.68% | 0.06% |
| 8 | WANGLI JUN | 加拿大 | 管理与行政骨干 | 25.00 | 2.79% | 0.11% |
| 9 | 黄美儿 | 中国 | 管理与行政骨干 | 15.00 | 1.68% | 0.06% |
| 10 | 吴荣展 | 中国台湾 | 管理与行政骨干 | 10.00 | 1.12% | 0.04% |
| 11 | 邓霭卿 | 中国香港 | 管理与行政骨干 | 2.00 | 0.22% | 0.01% |
| 12 | 吴忠恕 | 中国台湾 | 销售骨干 | 1.00 | 0.11% | 0.00% |
|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共计人)241 | 502.80 | 56.19% | 2.15% | |||
| 预留 | 178.95 | 20.00% | 0.77% | |||
| 合计 | 894.75 | 100.00% | 3.83% |
(五)授予人数:253人。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 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 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 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 ||
| 第一个归属期 |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 ||
| 第二个归属期 |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 ||
| 第三个归属期 |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不得递延。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考核指标:营业收入(A) |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 | ||||
| 归属期 | 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0.00亿元 | 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6.00亿元 | ||
| 第二个 | ||||
| 归属期 | 2023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6.00亿元 | 2023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0.80亿元 | ||
| 第三个 | ||||
| 归属期 | 2024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34.00亿元 | 2024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7.20亿元 |
| 考核完成情况 |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
|---|---|
| A≥Am | X=100% |
| An≤A <am< td="">X=A/Am</am<> | X=A/Am |
| A <an< td="">X=0%</an<> | X=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
| 考核评级 | A | B | C | D |
|---|---|---|---|---|
|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 100% | 90% | 80% | 0% |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 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项 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本 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 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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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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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
电 话:86-769-38830828
联系人:谢张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 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