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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Mar 1, 2022
56073_rns_2022-03-01_5dbb0264-c1e8-4330-b913-5da8fe53951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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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奕东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奕东电子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4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7.23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4,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166,112.39 元。2022 年 1 月 1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2)第 441C000030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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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22 年2月17 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 35,702.53 | 35,702.53 | 5,462.67 | 5,462.67 |
|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33,080.22 | 33,080.22 | 10,214.32 | 10,214.32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628.95 | 12,628.95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
| 总计 | 91,411.70 | 91,411.70 | 15,677.00 | 15,677.00 |
(二)置换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03,065,887.61 元(不含增值 税),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实际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679,339.61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679,339.61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费用名称 |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保荐费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律师费 | 471,698.10 | 471,698.10 |
| 审计费 | 2,880,000.00 | 2,880,000.00 |
| 发行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 | 327,641.51 | 327,641.51 |
| 合计 | 4,679,339.61 | 4,679,339.61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 字(2022)第 441A000709 号)。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15,677.00 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67.93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6,144.93 万元。
三、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 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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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 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发行费用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有利于保证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5,677.00 万元及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67.93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6,144.93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 告》(致同专字(2022)第 441A000709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要求编制,公允反映了奕东电子公司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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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奕东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441A000709 号),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奕东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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