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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IC Eco-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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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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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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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

本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

方于2016 年 月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签订:

甲方: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槐璋

乙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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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已于2015 年9 月26 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 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约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 乙方将根据《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条件、数量及价格,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甲乙双方已于2016 年3 月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 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就乙方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约定。现双方 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相 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

一、对《股份认购合同》相关条款的修改

1.1 将《股份认购合同》之“第一条”、“第二条”第1 项改为:

“第一条 定义

“定价基准日”指甲方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公告日 (2015 年09 月28 日)。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指甲方拟向乙方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财富证券皇 庭资本云投生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的5,252,883 股的股票。

“对价”指乙方担任管理人的财富证券皇庭资本云投生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拟以现金作为认股出资的不超过63,770,000 元人民币。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指乙方拟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财富证券皇庭资本云投生 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二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约定

1.甲方同意向乙方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财富证券皇庭资本云投生态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52,883 股股票,乙方同意以对价认购甲方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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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将《股份认购合同》之“第三条”之第2 项、第3 项改为: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 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即每股12.14 元。如甲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甲方 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发行价格。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 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注:发行期首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 首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本次甲方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5,252,883 股,如甲方 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发行数量。”

1.3 将《股份认购合同》之“第三条”之第8 项改为:

“8.如甲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乙方认购标的股票的认购价格及认购 数量将依甲方决定作相应调整,但认购款总金额不作调整”

二 对《补充合同》相关条款的修改

2.1 将《补充合同》之“1.1”条改为:

1.1 乙方的基本情况

乙方管理的财富证券皇庭资本云投生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有21 名资产委 托人,具备担任委托人的资格,委托人承诺其与云投生态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 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认购
金额
财务
状况
资金
来源
关联
关系
1 张红梅 110109**0028 480 良好 自有
2 何昌龙 230303**4619 335 良好 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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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谭佳佳 433001**1028 385 良好 自有
4 周再云 430104**2523 200 良好 自有
5 王赟 432930**0027 100 良好 自有
6 朱珏娟 530102**0322 100 良好 自有
7 罗伟 430203**0054 200 良好 自有
8 肖洪 430202**4029 100 良好 自有
9 瞿孝龙 430104**2573 800 良好 自有
10 陆琼 433023**0020 100 良好 自有
11 黄峰 430626**0623 810 良好 自有
12 苟会群 440301**152X 700 良好 自有
13 易克文 430103**1526 100 良好 自有
14 陈清云 430528**736X 100 良好 自有
15 刘一鸿 432522**5765 100 良好 自有
16 唐钦宇 430105**0038 100 良好 自有
17 张雅辰 430105**3026 100 良好 自有
18 李婉婷 430102**2046 100 良好 自有
19 周建兰 430102**2047 100 良好 自有
20 陈湘林 430121**2311 100 良好 自有
21 财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914300**0210 1277 良好 自有
合计 6387
  • 注:由于财富证券皇庭资本云投生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支付认购登记结算费用和服务费,故包含预留的10 万费用,计划的募集规模上限设定 为6387 万元,该资管计划的费用由所有认购人按各自比例负担。

三、其他事项

  • 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

  • 并自《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各项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之首日生效。

  • 3.2 本合同作为《股份认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股份认购合同》共同构

  • 成各方就本合同项下事宜的完整合同。本合同有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 未约定的,继续执行《股份认购合同》有关条款。

  • 3.3 如无另行说明或本合同另行修改的,本合同所使用的用语或定义具有与

  • 《股份认购合同》中同一用语及定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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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本补充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留存公司或报政府有关部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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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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