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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 AGM Information 2022

Jun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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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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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一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開會時間:民國111 年6 月15 日(星期三)上午10 時整
開會地點: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12 號(本公司大發廠)。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 出 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之股數共計93,698,699 股(其中以電子方式出席行

  • 使表決權者88,286,589 股) 佔本公司扣除無表決權1,350,000 股股數後之已發 行股份總數165,036,836 股之 56.77 %

  • 出席董事:顏德威、昱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顏博堅、黃弘傑

  • 出席獨董:曾季國、潘永山、陳牡丹

列席人員:勤業眾信許凱甯會計師
  • 主 席:顏德威 記 錄:黃雅嵐

  • 一、 宣佈開會:(出席股數已達法定數額,主席宣佈開會)

  • 二、 主席致詞:(略)

  • 三、 報告事項:

  • (一)、110 年度營業報告,請詳第4~5 頁【附件一】,敬請洽悉。

  • (二)、110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詳第6 頁【附件二】,敬請洽悉。

  • (三)、110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請詳議事手冊,敬請洽悉。

  • (四)、110 年董事酬金報告,請詳第7 頁【附件三】,敬請洽悉。

  • (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請詳議事手冊,敬請洽悉。

  • (五)、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請詳議事手冊,敬請洽悉。。

  • (六)、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請詳第8~11 頁【附件 四】,敬請洽悉。

  • (七)、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請詳第12~13 頁【附件五】, 敬請洽悉。

-1-

四、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說 明:1.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已編製完成,其中財務報表 並已委請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凱甯會計師、吳秋燕會計師查核完竣,連 同營業報告書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並出具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在案。

  • 2.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前述財務報表,請詳第4~5 頁【附件一】及第14~33 頁【附件六、七】。

3.提請 承認。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3,698,699 權

投票方式 現場投票 電子投票 合計 百分比


贊成權數 4,485,509 83,210,665 87,696,174
93.59%
反對權數 0
153,661

153,661

0.16%
無效權數 0
0

0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926,601
4,922,263 5,848,864
6.24%
贊成權數占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93.59%,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

  • 說 明:1.本公司110 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740,739,602 元,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第十 九條規定,擬具盈餘分配表,請詳第34 頁【附件八】。

2. 提請 承認。

  •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3,698,699 權

投票方式 現場投票 電子投票 合計 百分比


贊成權數 4,485,509 83,177,799 87,663,308
93.55%
反對權數 0
196,597

196,597

0.20%
無效權數 0
0

0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926,601
4,912,193 5,838,794
6.23%
贊成權數占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93.55%,本案照案通過。

-2-

五、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1.配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第35~38 頁【附件九】。 3.提請 討論。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3,698,699 權
投票方式 現場投票 電子投票 合計 百分比


贊成權數 4,485,509 83,329,278 87,814,787
93.72%
反對權數 0
160,569

160,569

0.17%
無效權數 0
0

0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926,601
4,796,742 5,723,343
6.10%
贊成權數占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93.72%,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 說 明:1.配合公司法規定,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 2.「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第39~41 頁【附件十】。

  • 3.提請 討論。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3,698,69 權
投票方式 現場投票 電子投票 合計 百分比


贊成權數 4,485,509 83,330,348 87,815,857
93.72%
反對權數 0
160,536

160,536

0.17%
無效權數 0
0

0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926,601
4,795,705 5,722,306
6.10%
贊成權數占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93.72%,本案照案通過。
  • 六、 臨時動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臨時動議提出。

  • 七、 散會:同日上午10 時15 分。

-3-

【附件一】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一一○年度營收大幅增長約92%,係因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不銹鋼市況復甦,受惠於
銷量大增與價格上漲,致一一○年度公司預算執行情況表現亮眼。以下謹就一一○年度
之營業績效作相關報告: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9 年度
實績
110 年度
實績
實績比較 成長率
營業收入淨額 7,433,603
14,260,416

6,826,813
91.84%

(二)、預算執行情形

(二)、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0年度預定 110年度實際 達成率
營業收入 9,942,488
14,260,416
143.43%
銷售量(MT) 177,000
193,627
109.39%

(三)、獲利能力分析

109年度 110年度
6.81%
13.55%
0.54%
5.19%

(四)、財務收支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09年度 110年度 變動金額
(56,538)
(1,135,700)

(1,079,162)

(324,024)
(272,666)

51,358

357,677
1,419,774

1,062,097

註一: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減少,主要係大量購置存貨所致。
註二: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增加,主要係本期質押存款增加數較上期減少所致。
註三:本期發行公司債330,610 仟元及現金增資279,200 仟元,扣除去年償還公司債
403,804 仟元影響數,故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增加。

-4-

(五)、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設有專責單位進行產品加工技術改良及開發,為滿足客戶特殊需求,研究開
發出各種用途之功能性不銹鋼板,並且已具有了成熟的生產經驗和製造技術,全面提高
公司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目前本公司產品廣泛應用於3C 產品、汽車行業、環保
能源、家用電器、鈕扣電池及建築工程等領域。由於本公司擁有超薄精密不銹鋼生產工
藝,故將持續優化產品組合並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未來在汽車飾條、電子產品及能源
環保類電池應用端持續精益求精。
感謝各位股東過去的支持與愛護。展望新的一年,本公司將持續開發及創造更具
競爭力的產品,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提供客戶更具競爭力的價格,協助客戶取得市場
商機,追求客戶、 股東、員工及供應商之共榮,開創營運成果豐碩的未來!

==> picture [4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顏德和             經理人:顏德威              會計主管:朱培誠

-5-

【附件二】

==> picture [446 x 6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附件三】

董事酬金明細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1)
董事酬金 ABCD等四
項總額占稅後純益
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
FG等七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之比
領取來
自子公
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
(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
(D)
薪資、獎金及
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
(F)
員工酬勞(G)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金額


金額


金額
股票金
董事長 顏德和 2,847
2,847

-

-
1,960
1,960

25

25

0.65%

0.65%

-

-

-

-

-

-

-

-

0.65%

0.65%

董事 顏德威 324
324

-

-

140

140

25

25

0.07%

0.07%
3,769
3,769

-

-

6

-

6

-

0.57%

0.57%

董事 顏博堅 324 324 -
-

140
140 25
25

0.07%
0.07% 1,903
2,841

-

-

6

-

6

-

0.32%
0.45%
董事 黃弘傑 324 324 -
-

140
140 25
25

0.07%
0.07% -
-

-

-

-

-

-

-

0.07%
0.07%
獨立董事 曾季國 324 324 -
-

140
140 25
25

0.07%
0.07% -
-

-

-

-

-

-

-

0.07%
0.07%
獨立董事 陳牡丹 324 324 -
-

140
140 25
25

0.07%
0.07% -
-

-

-

-

-

-

-

0.07%
0.07%
獨立董事 潘永山 324 324 -
-

140
140 25
25

0.07%
0.07% -
-

-

-

-

-

-

-

0.07%
0.07%

-7-

【附件四】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前條文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配合國際發展趨
勢,實踐永續發展
之目標,故配合法
令規定修訂。
第二條
(略)
本公司於從事企業經營之同時,積極實
踐永續發展,以符合國際發展趨勢,並
透過企業公民擔當,提升國家經濟貢
獻,改善員工、社區、社會之生活品質,
促進以永續發展為本之競爭優勢。
第二條
(略)
本公司於從事企業經營之同時,積極實
踐企業社會責任,以符合國際發展趨
勢,並透過企業公民擔當,提升國家經
濟貢獻,改善員工、社區、社會之生活
品質,促進以企業責任為本之競爭優
勢。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促進以 品質,促進以
勢。
第三條
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應注意利害關係
人之權益,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
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
素,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方針與營運活
動。
(餘略)
第三條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本公司
動。 活動。
第四條 第四條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本公司對於 本公司對於
四、加強企業 四、加強企業
第五條 第五條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本公司應考量國內外 本公司應考量國內外

-8-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案。
第七條
本公司之董事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義務,督促企業實踐永續發展,並隨時
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以確保永
續發展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之董事會於公司推動永續發展
目標時,宜充分考量利害關係人之利益
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提出永續發展使命或願景,制定永
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
二、將永續發展納入公司之營運活動與
發展方向,並核定永續發展之具體推動
計畫。
三、確保永續發展相關資訊揭露之即時
性與正確性。
(餘略)
第七條
本公司之董事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義務,督促企業實踐社會責任,並隨時
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以確保企
業社會責任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之董事會於公司履行企業社會
責任時,宜充分考量利害關係人之利益
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提出企業社會責任使命或願景,制
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
方針。
二、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公司之營運活
動與發展方向,並核定企業社會責任之
具體推動計畫。
三、確保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揭露之
即時性與正確性。
(餘略)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第八條 第八條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本公司宜定期舉辦 本公司宜定期舉辦
項。
第九條 第九條 1.為健全公司永續
發展之管理,公司
應透過治理架構之
建立,強化永續發
展目標之推動。
2.將公司應重視企
業社會責任概念擴
大至企業應重視永
續發展。
本公司為健全 永續發展之管理,宜 本公司為健全
設置推動
位,負責
第十條
本公司應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辨
識公司之利害關係人,並於公司網站設
置利害關係人專區;透過適當溝通方
式,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
求,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永續發
第十條
本公司應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辨
識公司之利害關係人,並於公司網站設
置利害關係人專區;透過適當溝通方
式,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
求,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求,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 求,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

-9-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前條文
展議題。 會責任議題。
第十二條
本公司宜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
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使
地球資源能永續利用。
第十二條 為聚焦公司對能源
使用之管理,以減
緩溫室氣體之排放
本公司宜致力於提升 各項資源
第十七條
本公司宜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
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
因應措施。
本公司宜採用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或指
引,執行企業溫室氣體盤查並予以揭
露,其範疇宜包括:
(略)
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輸入電力、熱
或蒸汽等能源利用所產生者。
三、其他間接排放:公司活動產生之排
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
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餘略)
第十七條
本公司宜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
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
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本公司宜採用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或指
引,執行企業溫室氣體盤查並予以揭
露,其範疇宜包括:
(略)
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外購電力、熱
或蒸汽等能源利用所產生者。
(餘略)
1.公司評估氣候變
遷相關之風險與機
會,以及為因應氣
候變遷應採取之措
施,應包含但不限
於氣候相關議題。
2.間接溫室氣體排
放中有關電力乙
項,包含但不限於
外購電力。
3.為達成降低溫室
氣體排放目標,主
管機關鼓勵公司揭
露範疇三其他間接
溫室氣體排放。
第五章 加強企業 永續發展資訊揭露 第五章 加強企業 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八條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規及
畫。 動計畫。
(略) (略)
三、公司為 永續發展所擬定之 三、公司為 企業社會責任所擬定之
標、措施及實施績效。 目標、措施及實施績效。
(略) (略)
六、其他 永續發展相關資訊。 六、其他

-10-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前條文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應採用國際上
廣泛認可之準則或指引,以揭露推動永
續發展情形,並宜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
證,以提高資訊可靠性。其內容宜包
括:
一、實施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
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餘略)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應採
用國際上廣泛認可之準則或指引,以揭
露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情形,並宜取得第
三方確信或保證,以提高資訊可靠性。
其內容宜包括:
一、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相
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餘略)



1.配合「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
圖」之具體推動措
施,上市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名稱修改為「永
續報告書」。
2.將公司應重視企
業社會責任概念擴
大至企業應重視永
續發展。
(餘略) (餘略)
第三十條 第三十條 將公司應重視企業
社會責任概念擴大
至企業應重視永續
發展。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
檢討並改進公司所建置之 ,據以檢討並改進公司所建置之
度,以提升 社會責任制度,以提升
任成效。

-11-

【附件五】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第十條
(略)
前項規範宜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
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貣
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
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
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第十條
(略)
前項規範宜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
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貣
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
為防範內線交易,
故配合法令規定修
訂。
第十條之一
本公司宜於股東常會報告董事領取之
酬金,包含酬金政策、個別酬金之內
容、數額及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
本條新增 依公司治理3.0-
續發展藍圖規畫,
為推動上市櫃公司
董事酬金訂定之合
理性,主管機關參
考歐盟shareholder
rights directive II(
SRD II)規範之
Say-on-pay制度,強
化董事酬金提報股
東會報告相關機
制,俾透過投資人
及股東監督機制,
促使公司訂定合理
之董事酬金。
第二十條
(略)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
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
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
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
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
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
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
事席次三分之一。
(餘略)
第二十條
(略)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
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
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
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
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
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
籍及文化等。
(餘略)
為促進董事會成員
組成多元化,參考
國際趨勢建議女性
董事比率宜達董事
席次三分之一。

-12-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網站應設置專區,揭露下列公司
治理相關資訊,並持續更新:
一、董事會:如董事會成員簡歷及其權
責、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
形。
二、功能性委員會:如各功能性委員會
成員簡歷及其權責。
三、公司治理相關規章:如公司章程、
董事會議事辦法及功能性委員會組織
規程等公司治理相關規章。
四、與公司治理相關之重要資訊:如設
置公司治理主管資訊等。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令及證券交易所或
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揭露下列年度內公
司治理之相關資訊,並持續更新:
一、公司治理之架構及規則。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含具體
明確之股利政策)。
三、董事會之結構、成員之專業性及獨
立性。
四、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職責。
五、審計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獨立
性。
六、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其他功能性委員
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七、最近二年度支付董事、總經理及副
總經理之酬金、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
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酬金給
付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
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另
於個別特殊狀況下,應揭露個別董事之
酬金。
八、董事之進修情形。
九、利害關係人之權利、關係、申訴之
管道、關切之議題及妥適回應機制。
十、對於法令規範資訊公開事項之詳細
辦理情形。
十一、公司治理之運作情形和本守則及
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距與
原因。
十二、其他公司治理之相關資訊。
本公司宜視公司治理之實際執行情
形,採適當方式揭露其改進公司治理之
具體計畫及措施。
為優化公司網站公
司治理資訊之揭
露,整合原條文依
相關法令及證券交
易所或櫃檯買賣中
心規定應揭露項
目,依公司治理3.0-
永續發展藍圖規
畫,明訂公司網站
應設置專區,揭露
公司治理相關資
訊,以便利股東及
利害關係人參考。

-13-

【附件六】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0 年 及 109 12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 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運錩公司及其 子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12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運錩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
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 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 示意見。

-14-

茲對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 明如下:

銷貨收入之真實性及截止適當性

  • 依據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客戶議定之交運條件,存在實體運出日與送 達日或裝船日之差異,本會計師評估可能有未實際出貨而認列虛假收入,以 及於實際送達或裝船前提早認列收入之風險,因此將資產負債表日前一段期 間內銷貨收入之真實性及截止適當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 本會計師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一、 測詴與收入認列真實性及截止適當性攸關之內部控制。

  • 二、 自營業收入明細抽核客戶訂單、出貨單及銷貨發票,除檢視客戶訂單 與銷貨發票所載銷售對象是否一致,以及銷貨發票與收入認列金額是 否一致外,並檢視外部出貨證明文件,確認銷貨收入係屬真實。

  • 三、 自資產負債表日前一段期間內之營業收入明細抽核外部出貨證明文 件,確認銷貨收入係認列於適當之會計期間。

其他事項

  • 運錩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0 109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運錩公司及其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
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
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15-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
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逾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二、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 見。

  • 三、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四、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 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 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 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 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運錩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6-

==> picture [486 x 6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
單位:新台幣千元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12 31




1100
1150
1170
1200
1310
1410
1476
1479
11XX

1600
1755
1760
1780
1840
1915
1980
1990
15XX
1XXX




2100
2110
2130
2150
2170
2219
2230
2280
2322
2399
21XX

2530
2540
2570
2640
2645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500
3XXX
3X2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七及十八)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七、十八及二七)
其他應收款
存貨(附註八)
預付款項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九及二七)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十九及二七)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一、十九及二七)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二及二七)
無形資產(附註十九)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十)
預付設備款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九)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三及二七)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三)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十八)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五)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十)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十一)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三及二七)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附註十四)
長期借款(附註十三及二七)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十)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十六)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十七)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合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01231 1101231

2
1
11
2
38
1
3
-
58
36
1
3
-
1
1
-
-
42
100
29
2
2
1
2
3
1
-
1
-
41
3
18
-
-
-
21
62
15
12
2
2
9
13

2)
-
38
100
1091231 1091231

$ 212,990
85,183
1,166,766
251,638
4,206,014
141,611
361,648
23,155

6,449,005

4,031,498
115,255
363,053
211
107,247
79,210
8
268

4,696,750

$ 11,145,755

$ 3,235,124
200,000
192,183
47,255
257,631
344,809
139,596
-
88,757
3,818

4,509,173

317,109
1,991,307
63,646
2,325
6,844

2,381,231

6,890,404

1,663,868

1,322,817

222,033
215,174
1,050,946

1,488,153


199,093)


20,394)

4,255,351

$ 11,145,755

$ 201,660
60,602
858,870
73,194
1,967,510
193,595
321,479
17,668

3,694,578

4,089,344
117,991
363,053
311
145,994
3,503
1,128
45

4,721,369

$ 8,415,947

$ 2,897,899
260,000
146,399
9,086
65,470
206,790
8,677
1,048
209,100
19,554

3,824,023

-
1,264,421
60,702
1,739
5,973

1,332,835

5,156,858

1,563,868

1,160,533

217,979
223,306
349,363

790,648


215,172)


40,788)

3,259,089

$ 8,415,947
















(
(















(


















(
(















(


3
1
10
1
23
2
4
-
44
49
1
4
-
2
-
-
-
56
100
34
3
2
-
1
2
-
-
3
-
45
-
15
1
-
-
16
61
19
14
2
3
4
9

3)
-
39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44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顏德和經理人:顏德威
會計主管:朱培誠

==> picture [4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十八)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八及十九)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七及十九)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
轉利益)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
九)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十)

8200
本年度淨利
110年度

100
87

13


6

1

-
-

7

6


-

1

-

1)

-


6
1

5
109年度


$ 14,260,416
12,327,626


1,932,790



766,436

171,369

36,221

226


974,252


958,538


5,094

79,751

19,530
(
141,313)

(
36,938)


921,600

180,860


740,740


$ 7,433,603

6,927,021


506,582


251,432

113,508

31,507
(
1,044)


395,403


111,179


4,182

28,139

26,544
(
124,608)

(
65,743)


45,436

5,279


40,157













(
(














(









(





(
(














(
(


100
93
7

3

2

-
-
5
2

-

1

-

2)

1)

1
-
1
(接次頁)
-19-

(承前頁)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831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
目相關之所得稅
8360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每股盈餘(附註二一)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110年度


-
-

-


-
-

-

-

5

5

5


109年度




( $ 750 )

150

(
600)

20,099
(
4,020)


16,079


15,479

$ 756,219


$ 740,740


$ 756,219


$ 4.73
$ 4.68


$ 489
(
98)


391


10,165
(
2,033)


8,132


8,523

$ 48,680

$ 40,157

$ 48,680

$ 0.26
$ 0.26










(


(
















-
-
-

-
-
-
-
1
1
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顏德和經理人:顏德威會計主管:朱培誠

==> picture [4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A1
10911日餘額
108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十七)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特別盈餘公積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附註十七)
D1
109年度淨利
D3
109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9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二)
L1
庫藏股買回(附註十七)
Z1
1091231日餘額
109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十七)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特別盈餘公積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C5
本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
部分(附註十四及十七)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附註十七)
D1
110年度淨利
D3
110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10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E1
現金增資(附註十七)
N1
庫藏股轉讓員工(附註十七)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二)
Z1
1101231日餘額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223,304)
-

-

-

-
-

8,132

8,132

-

-
(
215,172)
-
-

-

-

-

-
-

16,079

16,079

-

-

-
($ 199,093)



$ -
-
-
-
-
-
-
-
-

40,788)

40,788)
-
-
-
-
-
-
-
-
-
-
20,394
-
$ 20,394)



$ 1,563,868
-
-
-
-
-
-
-
-
-
1,563,868
-
-
-
-
-
-
-
-
-
100,000
-
-
$ 1,663,868




$ 1,233,475
-
-
-

76,844)
-
-
-
3,902
-
1,160,533
-
-
-
-
12,894

42,635)
-
-
-
179,200
5
12,820
$ 1,322,817




$ 750,100
-
-
-
-
40,157
391
40,548
-
-
790,648
-
-

42,635)

42,635)
-
-
740,740

600)
740,140
-
-
-
$ 1,488,153
法定盈餘公積
$ 217,188
791

-

791

-
-

-

-

-

-

217,979
4,054
-

-

4,054

-

-
-

-

-

-

-

-
$ 222,033
特別盈餘公積
$ 151,900
-

71,406

71,406

-
-

-

-

-

-

223,306
-
(
8,132 )

-
(
8,132)

-

-
-

-

-

-

-

-
$ 215,174
未分配盈餘
$ 381,012
(
791 )
(
71,406)
(
72,197)

-
40,157

391

40,548

-

-

349,363
(
4,054 )
8,132
(
42,635)
(
38,557)

-

-
740,740
(
600)

740,140

-

-

-
$ 1,050,946





















(








(
































(
(


(




(







(









(







(
(









(



(



(

(
(

(





$ 3,324,139
-
-
-

76,844)
40,157
8,523
48,680
3,902

40,788)
3,259,089
-
-

42,635)

42,635)
12,894

42,635)
740,740
15,479
756,219
279,200
20,399
12,820
$ 4,255,35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45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顏德和

==> picture [45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顏德威

==> picture [4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朱培誠
-21-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90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A23700
存貨跌價損失

A29900
其他項目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30
預付款項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25
合約負債-流動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990
其他流動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10 年度

$ 921,600



216,765

102

226

933


141,313
(
5,094 )

12,820

8,720
(
1,686 )

(
24,656 )
(
308,347 )
(
178,428 )
( 2,247,523 )

51,984
(
5,985 )

45,679

38,169

191,888

167,939

(
14,440)

(
988,021 )

4,074
(
139,700 )
(
12,053)

(1,135,700)


(
253,394 )

20,000
109 年度
$ 45,436
207,955
291
(
1,044 )
(
1,089 )
124,608
(
4,182 )
3,902
3,451

5,657
(
5,891 )
(
120,275 )

43,939
(
319,882 )
25,924

2,822
62,989
3,068
11,847
(
19,797 )

11,639

81,368
4,255
(
120,566 )
(
21,595)
(
56,538)
(
269,445 )
37,113
(接次頁)
-22-

(承前頁)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C01300
償還公司債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4600
現金增資

C04900
購買庫藏股票

C05000
庫藏股票轉讓員工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0 年度
( $ 39,049 )
(
223)

(
272,666)



322,366
(
60,000 )

330,610

-

1,822,832
( 1,208,882 )

-
(
433 )
(
1,048 )
(
85,270 )

279,200

-


20,399

1,419,774

(
78)


11,330


201,660

$ 212,990
109 年度
( $ 91,744 )

52
(
324,024)
913,561
(
50,000 )
-
(
403,804 )
600,000
(
586,410 )
3,001

-
(
1,039 )
(
76,844 )
-
(
40,788 )

-

357,677
(
50,322)
(
73,207 )

274,867
$ 201,66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顏德和經理人:顏德威會計主管:朱培誠

==> picture [43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3-

【附件五】

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運錩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12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個 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運錩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12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個體財 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運錩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
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運錩公司民國 110 年度個 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4-

茲對運錩公司民國 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之真實性及截止適當性

  • 依據運錩公司與客戶議定之交運條件,存在實體運出日與送達日或裝船 日之差異,本會計師評估可能有未實際出貨而認列虛假收入,以及於實際送 達或裝船前提早認列收入之風險,因此將資產負債表日前一段期間內銷貨收 入之真實性及截止適當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一、 測詴與收入認列真實性及截止適當性攸關之內部控制。

  • 二、 自營業收入明細抽核客戶訂單、出貨單及銷貨發票,除檢視客戶訂單 與銷貨發票所載銷售對象是否一致,以及銷貨發票與收入認列金額是 否一致外,並檢視外部出貨證明文件,確認銷貨收入係屬真實。

  • 三、 自資產負債表日前一段期間內之營業收入明細抽核外部出貨證明文 件,確認銷貨收入係認列於適當之會計期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
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運錩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
圖清算運錩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運錩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
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25-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 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 漏、不實聲明或逾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 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二、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 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運錩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 露之合理性。

  • 四、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 性,以及使運錩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 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 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運錩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六、 對於運錩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 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運錩公司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26-

==> picture [481 x 6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7-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1231
1091231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 85,421
1
$ 117,914
1150
應收票據(附註七及十九)
2,174
-
4,278
1170
應收帳款(附註七、十九、二七及二八)
496,213
6
236,777
1200
其他應收款
230,170
3
58,158
1310
存貨(附註八)
3,309,521
40
1,251,890

1410
預付款項
38,502
1
28,569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九及二八)
260,952
3
242,155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3,606

-

1,014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4,426,559
54
1,940,755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
2,700,968
33
2,546,11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一、二十及二八)
652,391
8
648,390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二及二十)
-
-
1,044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三及二八)
363,053
4
363,05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一)
52,157
1
70,500
1915
預付設備款
30,595
-
-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九)
8
-
1,128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268

-

45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3,799,440
46
3,630,270

1XXX資產總計
$ 8,225,999
100
$ 5,571,025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四及二八)
$ 1,268,303
15
$ 968,849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四)
200,000
2
260,000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十九)
182,228
2
120,588
2150
應付票據
47,255
1
9,086
2170
應付帳款(附註二七)
260,715
3
58,822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六)
210,431
3
58,09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一)
139,596
2
8,677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十二)
-
-
1,048
232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四及二八)
50,000
1
40,500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3,163

-

3,404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361,691
29
1,529,066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十五)
317,109
4
-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四及二八)
1,267,223
15
758,62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一)
16,327
-
16,537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十七)
2,325
-
1,739
2645
存入保證金

5,973

-

5,973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608,957
19

782,870

2XXX
負債總計
3,970,648
48
2,311,936

權益(附註十八)
3100
普通股股本
1,663,868
20
1,563,868

3200
資本公積
1,322,817
16
1,160,533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22,033
3
217,979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15,174
2
223,306
3350
未分配盈餘
1,050,946
13

349,363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488,153
18

790,648

3400
其他權益
(
199,093)
(
2)
(
215,172)
(
3500
庫藏股票
(
20,394)

-
(
40,788)
(
3XXX
權益合計
4,255,351
52
3,259,089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8,225,999
100
$ 5,571,02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顏德和
經理人:顏德威
會計主管:朱培誠
1091231 1091231



















(
(

2
-
4
1
23
1
4
-
35
46
12
-
6
1
-
-
-
65
100
18
5
2
-
1
1
-
-
1
-
28
-
14
-
-
-
14
42
28
21
4
4
6
14

4)

1)
58
100
-28-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十九及
二七)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八、二十及
二七)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十)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十)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二十)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十)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
損益份額(附註十)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
二一)
110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9年度




100 $ 4,206,311
100
85
4,052,359
96
15

153,952

4
6
157,063
4
1
56,499
1
-

3,048

-
7

216,610

5
8
(
62,658)
(
1)
-
2,252
-
-
23,230
1
- (
6,641 )
-

- (
25,151 ) (
1 )
1

96,218

2
1

89,908

2
9
27,250
1
1
(
12,907)

-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9年度




100 $ 4,206,311
100
85
4,052,359
96
15

153,952

4
6
157,063
4
1
56,499
1
-

3,048

-
7

216,610

5
8
(
62,658)
(
1)
-
2,252
-
-
23,230
1
- (
6,641 )
-

- (
25,151 ) (
1 )
1

96,218

2
1

89,908

2
9
27,250
1
1
(
12,907)

-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9年度




100 $ 4,206,311
100
85
4,052,359
96
15

153,952

4
6
157,063
4
1
56,499
1
-

3,048

-
7

216,610

5
8
(
62,658)
(
1)
-
2,252
-
-
23,230
1
- (
6,641 )
-

- (
25,151 ) (
1 )
1

96,218

2
1

89,908

2
9
27,250
1
1
(
12,907)

-









100
96

4
4
1

-

5
(
1)
-
1

-
(
1 )

2

2
1

-
(接次頁)
-29-

(承前頁)




8200
本年度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
量數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831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8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
司之其他綜合損
益之份額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
目相關之所得稅
8360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110年度

8


-
-

-

-
-

-

-

8


109年度

$ 40,157


489

98)

391


10,165

2,033)

8,132

8,523

$ 48,680

$ 0.26
$ 0.26









(


(










1
-
-
-
-
-
-
-
1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顏德和經理人:顏德威會計主管:朱培誠

==> picture [43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0-
單位:新台幣千元

==> picture [139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A1
10911日餘額
108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十八)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特別盈餘公積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附註十八)
D1
109年度淨利
D3
109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9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三)
L1
庫藏股買回(附註十八)
Z1
1091231日餘額
109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十八)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特別盈餘公積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C5
本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
部分(附註十五及十八)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附註十八)
D1
110年度淨利
D3
110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10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E1
現金增資(附註十八)
N1
庫藏股轉讓員工(附註十八)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三)
Z1
1101231日餘額

$ 1,563,868
-
-
-
-
-
-
-
-
-
1,563,868
-
-
-
-
-
-
-
-
-
100,000
-
-
$ 1,663,868




$ 1,233,475
-
-
-

76,844)
-
-
-
3,902
-
1,160,533
-
-
-
-
12,894

42,635)
-
-
-
179,200
5
12,820
$ 1,322,817




$ 750,100
-
-
-
-
40,157
391
40,548
-
-
790,648
-
-

42,635)

42,635)
-
-
740,740

600)
740,140
-
-
-
$ 1,488,153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223,304)
-

-

-

-
-

8,132

8,132

-

-
(
215,172)
-
-

-

-

-

-
-

16,079

16,079

-

-

-
($ 199,093)



$ -
-
-
-
-
-
-
-
-

40,788)

40,788)
-
-
-
-
-
-
-
-
-
-
20,394
-
$ 20,394)


法定盈餘公積
$ 217,188
791

-

791

-
-

-

-

-

-

217,979
4,054
-

-

4,054

-

-
-

-

-

-

-

-
$ 222,033
特別盈餘公積
$ 151,900
-

71,406

71,406

-
-

-

-

-

-

223,306
-
(
8,132 )

-
(
8,132)

-

-
-

-

-

-

-

-
$ 215,174
未分配盈餘
$ 381,012
(
791 )
(
71,406)
(
72,197)

-
40,157

391

40,548

-

-

349,363
(
4,054 )
8,132
(
42,635)
(
38,557)

-

-
740,740
(
600)

740,140

-

-

-
$ 1,050,946





















(








(
































(
(


(




(







(









(







(
(









(



(



(

(
(

(





$ 3,324,139
-
-
-

76,844)
40,157
8,523
48,680
3,902

40,788)
3,259,089
-
-

42,635)

42,635)
12,894

42,635)
740,740
15,479
756,219
279,200
20,399
12,820
$ 4,255,351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45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5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顏德威
會計主管:朱培誠

==> picture [43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顏德和
-31-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10 109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
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90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損益之份

A29900
其他項目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30
預付款項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25
合約負債-流動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990
其他流動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110 年度

$ 897,937



35,984
933


34,129
(
2,186 )

12,820
(
134,759 )
(
412 )


2,104

(
259,436 )
(
171,995 )
( 2,057,631 )
(
9,933 )
(
3,090 )

61,640

38,169

201,893

151,771
(
241)

( 1,202,303 )

1,165
(
32,368 )
(
12,053)

(1,245,559)


(
69,077 )

248
(
17,677 )
109 年度
$ 27,250
31,467
(
1,089 )
25,151
(
2,252 )
3,902
(
96,218 )

6,269
(
4,187 )

5,889

31,053
(
169,993 )
(
28,390 )

159
70,523
3,068
36,347
23,118
(
3,650)
(
41,583 )
2,325
(
19,311 )
(
21,595)
(
80,164)
(
62,438 )
-
(
103,161 )
(接次頁)
-32-

(承前頁)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C01300
償還公司債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4600
現金增資

C04900
購買庫藏股票

C05000
庫藏股票轉讓員工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顏德和經理人:顏德威會計主管:朱培誠

==> picture [44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

【附件八】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本年度淨利
減:確定福利計劃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加: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每股現金股利2.2 元
本年度未分配盈餘
$310,807,788
740,739,602
(600,365)
1,050,947,025
(74,013,924)
16,079,249
$993,012,350
(363,081,039)
$629,931,311
註1:本次盈餘分派案優先分配最近年度盈餘。
註2:分配股利之基準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註3:股東紅利分配總額依111 年3 月31 日之在外流通股數165,036,836 股計算。

==> picture [4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顏德和 經理人:顏德威 會計主管:朱培誠
-34-
【附件九】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說 明
第四條:專家之獨立性
(略)
三、公司如應取得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
之估價報告,不同專業估價者或估
價人員不得互為關係人或有實質關
係人之情形。前項人員於出具估價
報告或意見書時,應依其所屬各同
業公會之自律規範及下列事項辦
理:
(略)
(二)執行案件時,應妥善規劃及執行適
當作業流程,以形成結論並據以出
具報告或意見書;並將所執行程
序、蒐集資料及結論,詳實登載於
案件工作底稿。
(三)對於所使用之資料來源、參數及資
訊等,應逐項評估其適當性及合理
以做為出具估價報告或意見書
之基礎。
(四)聲明事項,應包括相關人員具備專
業性與獨立性、已評估所使用之資
訊為適當且合理及遵循相關法令
等事項。
第四條:專家之獨立性
(略)
三、公司如應取得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
之估價報告,不同專業估價者或估
價人員不得互為關係人或有實質關
係人之情形。前項人員於出具估價
報告或意見書時,應依下列事項辦
理:
(略)
(二)查核案件時,應妥善規劃及執行適
當作業流程,以形成結論並據以出
具報告或意見書;並將所執行程
序、蒐集資料及結論,詳實登載於
案件工作底稿。
(三)對於所使用之資料來源、參數及資
訊等,應逐項評估其完整性、正確
性及合理性以做為出具估價報告
或意見書之基礎。
(四)聲明事項,應包括相關人員具備專
業性與獨立性、已評估所使用之資
訊為合理與正確及遵循相關法令
等事項。
提升外部專家
出具意見書之
品質。
第五條:有價證券投資之取得與處分程

(略)
四、取得專家意見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有下
列情形之一,且交易金額達本公司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
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
表示意見。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
場之公開報價或金融監督管理委

第五條:有價證券投資之取得與處分程

(略)
四、取得專家意見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有下
列情形之一,且交易金額達本公
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
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
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會計師若需採用專家報告者,應
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
提升外部專家
出具意見書之
品質。
-35-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說 明
員會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餘略)
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
理。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場之
公開報價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餘略)
第六條: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
之取得或處分程序
(略)
四、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估價
報告
(略)
(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應
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價。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
形之一,除取得資產之估價結果均
高於交易金額,或處分資產之估價
結果均低於交易金額外,應洽請會
計師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
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1.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交易
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2.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
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以上。
(餘略)
第六條: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
之取得或處分程序
(略)
四、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估價
報告
(略)
(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者,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
價。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除取得資產之估價結果
均高於交易金額,或處分資產之估
價結果均低於交易金額外,應洽請
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
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
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並對差異
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
體意見:
1.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交易
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2.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
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以上者。
(餘略)

提升外部專家
出具意見書之
品質。
第八條:無形資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會
員證之取得或處分程序
(略)
四、取得專家意見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其
使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交易金額達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與國內政府
機構交易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
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
示意見。
第八條:無形資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會
員證之取得或處分程序
(略)
四、取得專家意見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其
使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交易金額達公
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除與國內政府機構
交易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
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

提升外部專家
出具意見書之
品質。
-36-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說 明
(餘略) 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
十號規定辦理。
(餘略)
第九條: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
理程序
(略)
二、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取得
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
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
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
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
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
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
將下列資料,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
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交董事
會決議通過後始得為之,準用第十
八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略)
(六)依本條第一項規定取得之專業估
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
意見。
(略)
三、本公司或其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
之子公司有本條第二項交易,交易
金額達本公司總資產百分之十以
上者,本公司應將本條第二項所列
各款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
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但本公
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子公
司彼此間交易,不在此限。此項交
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十三條規定
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
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
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提交
股東會通過部分免再計入。
四、交易成本之合理性評估
(略)
五、本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
第九條: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
理程序
(略)
二、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取得
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
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
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
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
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
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
將下列資料,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
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交董事
會決議通過後始得為之,準用第十
八條第三項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略)
(六)依前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
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略)
三、交易成本之合理性評估
(略)
四、本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

強化關係人交
易之管理。
-37-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說 明
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
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彼此間
從事下列交易,董事會得授權董事
長於總資產百分之一以內先行決
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
認:
(餘略)
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
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彼此間從事
下列交易,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於
總資產百分之一以內先行決行,事
後再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餘略)
第十三條:應公告申報之時限及內容
(略)
(六)除前五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
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
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
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餘略)

第十三條:應公告申報之時限及內容
(略)
(六)除前五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
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
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
(餘略)
放寬部分交易
之資訊揭露。
-38-

【附件十】

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說 明
第三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
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
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
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
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
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
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
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
開會二十ㄧ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
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
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
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
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
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
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
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
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
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
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
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
發放。
(餘略)
第三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
事會召集之。
股東會之召集,應編製議事手冊。本公
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
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
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
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
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
二十ㄧ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
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
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
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
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
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
會現場發放。
(餘略)
1.為使股東得
以知悉股東會
召開方式發生
變更,股東會召
開方式之變更
應經董事會決
議,並最遲於股
東會開會通知
書寄發前為之
,爰增訂第二
項。
2.依110 年12
月16 日修正發
布之公開發行
公司股東會議
事手冊應行記
載及遵行事項
辦法第六條,規
範上市上櫃公
司於最近會計
年度終了日實
收資本額達新
臺幣一百億元
以上或最近會
計年度召開股
東常會其股東
名簿記載之外
資及陸資持股
比率合計達百
分之三十以上
者,為使在國外
之外資及陸資
股東得及早閱
覽股東會相關
-39-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說 明
資訊,應提早於
股東常會開會
三十日前完成
前開電子檔案
之傳送,爰配合
修正第三項。
第六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
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
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
注意事項。
(餘略)
第六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
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
事項。
(餘略)
配合股東簡稱
於第一項訂定。
第八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貣將股東
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
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
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貣訴訟
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八條:
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
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貣訴訟者,應
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配合法令規定
修訂。
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
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略)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
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
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
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
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
基準。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加計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
計算之。
(略)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以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
議,並將假決議通知股東,另於一個月
內再召集股東會。其發有無記名股票
者,並應將假決議公告之。
再行召開之股東會仍有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
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正式
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
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
配合法令規定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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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說 明
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代
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
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
之。
第十六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
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
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
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
為明確之揭示。
(餘略)
第十六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
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
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
內為明確之揭示。
(餘略)
為使股東得知
悉徵求人徵得
之股數及受託
代理人代理之
股數,以及採書
面或電子方式
出席之股數,公
司應於股東會
場內明確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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