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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 AGM Information 2017

Mar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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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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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69 運錩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16 發言時間 17:03:15
發言人 顏德威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969-58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5樓(兆豐國際商銀南區員工訓練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05年度營業報告。
(2) 105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 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 本公司庫藏股執行情形。
(6) 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份條文案。
(7) 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份條文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3)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4)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 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4月21日起至民國106年5月2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5月2日17時前送達並註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3樓之1)
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股票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