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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zhou Yangji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l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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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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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5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8 日 15:00 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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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6 号扬杰科技 3 号厂区 1 号楼 3 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该等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2.2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3 发行数量
- 2.4 发行方式
2.5 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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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6 限售期
-
2.7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2.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8、《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15-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议案 1-议案 8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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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5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0514-87943666)到公司。
-
3、现场登记地点: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6 号扬杰科技 3 号厂区
-
1 号楼 3 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4 点至 14 点 30 分进行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5373
-
2、投票简称:扬杰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 年 7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扬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
议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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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 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 案 1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2,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2.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2.01 |
| 2.2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2 |
| 2.3 | 发行数量 | 2.03 |
| 2.4 | 发行方式 | 2.04 |
| 2.5 | 发行对象 | 2.05 |
| 2.6 | 限售期 | 2.06 |
| 2.7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2.07 |
| 2.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8 |
| 2.9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 2.09 |
| 议案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 议案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
4.00 |
| 议案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
| 议案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 |
| 议案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
| 议案8 | 《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15-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
8.00 |
| 议案9 | 《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9.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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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 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 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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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 13:00 即可以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 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 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扬 杰科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
-
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会务联系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6 号
邮编:225008
电话:0514-87755155
传真:0514-87943666
联系人:梁瑶
六、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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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自理。
-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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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件一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权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扬杰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
- | - | - |
| 2.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
| 2.2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3 | 发行数量 | |||
| 2.4 | 发行方式 | |||
| 2.5 | 发行对象 | |||
| 2.6 | 限售期 | |||
| 2.7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2.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 2.9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 |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
|||
| 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15-2019)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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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9 | 《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委托日期:__
有效期限:___
-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
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
-
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 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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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东名称 |
|||
|---|---|---|---|
| 股东地址 | |||
| 股东账户 | 持股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股东 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注:
-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 17:00 点之前以专
-
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 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 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 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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