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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zhou Yangji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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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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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之更正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 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网上刊登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为避免歧义,现将公告中关于网下向网上回拨的具体措 辞进行了修改,即将“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更改为“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 数”。具体情况如下:

公告原文为:“(二)在网上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有效 申购倍数按以下原则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通过回拨后确定本次网下最终发行 股票数量。1、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 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2、网上投资者有效 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3、网上投 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 50 倍,不启动回拨机制。”

现更正为:“(二)在网上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 购倍数按以下原则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通过回拨后确定本次网下最终发行股 票数量。1、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2、网上投资者初步认 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3、网上投资 者初步认购倍数未超过 50 倍,不启动回拨机制。”

除上述更正外,《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 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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